1、儿子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
2、由于儿子先于爷爷去世,因此,应由儿子继承的遗产,由儿子的女儿(即孙女)代位继承。
3、虽然孙女在儿子去世后搬离爷爷家,且与家里很疏远,但他代位继承的是儿子应继承的份额,只要爷爷并未立下遗嘱剥夺儿子的继承权,那么,孙女有权继承属于儿子应继承的遗产。
4、如果女儿还健在,那么她收养的女儿(外孙女)无权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外孙女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当然,如果女儿也不在了,女儿收养的女儿(外孙女)有权代位继承应由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
5、孙女和外孙女都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都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都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在这一点上,二人的权利是一致的。
6、房子应该属于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爷爷去世后,可以继承的只是属于爷爷所有的1/2产权,相形之下,奶奶仍然拥有该房子的2/3产权。完全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属于她所有的房屋产权由女儿(或外孙女代位)继承。这样一来,孙女只是得到了代位继承爷爷的1/6产权,而女儿(或外孙女)可以得到奶奶的2/3产权,再加上女儿继承的1/6产权,共拥有5/6产权,几乎等于得到了整个房产。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孙子一般是没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孙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
办理机动车继承手续时,继承人需提供文字关系的户籍证明,即亲属(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以及与同位继承人关于车辆继承的《公证书》,并且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在网上预约后,在预约之日办理,此业务也可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注意,车牌继承不能继承原号牌,而是重新核发号牌。车管所审查相关资料后将收回原有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
您好,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子女的配有仅仅负有协助义务,在儿子去世情况下,其媳妇无需承担赡养义务;另一方面,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只有老人其他儿子、两个女儿不具有赡养能力时,孙女才需要赡养老人。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点击本人图像查看联系方式(同微信号)。
第一个问题中,存款会变为女儿夫妻共有,不动产不会,第二个问题中,会变成遗产来继承,不会归还父母
通常出现扶养赡养纠纷的情况下,我们主要维权方式有主动与扶养人/赡养人沟通协商扶养/赡养方案,或请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入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更多复杂的扶养赡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父亲去世后,其名下的一半房产属于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您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按人均份额继承。
1、父亲欠银行贷款 去世了 这个债务是否需要儿子承担要看财产是否有继承,一般有继承父母财产的话同时继承了债务。(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第三人清偿是指由第三人为消灭债务,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为清偿。清偿一般是由债务人为给付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法律对于儿媳是否具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并未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就是没有义务。因此,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
您好,对于遗产继承,我国《继承法》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没有的话,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您这边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由母亲继承,最大的效力就是进行公证,在母亲去世之后子女也是存在继承权的。
您好!只要符合低保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城乡低保办理程序一、申请条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待遇;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申请享受农村居
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律进行遗产分割,单从房产来说,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拥有同等权利的继承权,由以上关系中的所有成员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产。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继承房产,可去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公证,持此公证,其他有继承权力的人一起到房产局将上述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可按份共有,比如说有5个人继承,那么每个人继承该房产的20,这个份额回体现在新出的房产证上面。没有时间限制,到当地派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
1、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2、《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从法律地位上讲,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是委托和受委托关系,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的过程中,无权对业主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和制约。业主作为住宅的合法使用权人,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对住宅的阳台进行封闭,除非业主在封闭阳台的过程中侵害到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或违背了物业管理规约的约定。拓展资料:小区物业的管理职责有:一、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使用架空线路供电的,高层楼以楼内配电箱为界,多层楼以楼外墙为界。界
在当今老龄化社会,敬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应积极履行对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
有。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岳母岳母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具有法定的继承权。
一、兄弟姐妹之间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1、兄弟姐妹之间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形。首先,如果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将遗产分给兄弟姐妹的,那兄弟姐妹就有权利继承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不继承遗产,那兄弟姐妹也可以继承遗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要做亲自鉴定进行确认,如果存在父子关系,是有继承权的
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咨询。比如曾经有人问: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其兄弟姐妹是否有权利分房子?站在法律的角度,其兄弟姐妹是否有权利分该房屋,需要看该房屋是否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兄弟姐妹是否享有继承权。如果该房屋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且兄弟姐妹有继承权,那就有权利分房子。众所周知,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