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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被收购,我不想和新公司继续签合同,离职会有补偿吗

问题描述

原公司被收购,我不想和新公司继续签合同,离职会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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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属于合并的一种,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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