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大家都清楚了吧,这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被处罚的人也要按照相关的处罚来进行交纳罚款,因为你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行政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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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一、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一、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1、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在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民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警告的,可以当场进行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
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确凿。是指当事人确有违法事实,换句话说,就是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实清楚、充分。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二、有法定依据。是指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三、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是:罚款和警告。并且,
1、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除法律、法规、规章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调查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法对该期限未作出可以延长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 行政决定撤销指有权主体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存在一定瑕疵的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中也有关于撤销和部分撤销的规定。但没有把行政决定撤销和无效的原因区分开来。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可以撤销的行政决定。一般来讲,行政撤销的条件如下: 第一,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决
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1.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3.根据案件审理时施行的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1、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 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
具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有明确的违法事实,属于本区域农业管辖范畴。通过执法机关对农业生产和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确定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予以立案,并且由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的,你若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可以提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1、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有多种:(1)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2)需要进行法制审查的案件,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一、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通知有哪些规定1、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知的要求如下:(1)、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2)、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应当通知被决定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2、法律依
1、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除法律、法规、规章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调查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法对该期限未作出可以延长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
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期限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是多久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期限的回答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
业单位招聘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是需要公告的,一般还得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公安机关的管理系统是联网的,行政处罚记录也上网的,有的地方派出所还要求录指纹和保留DNA,一般派出所都可以看到,可能会对你的录用有影响。行政警告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证明违法行为较为轻微,会记入个人违法记录。不过,行政警告只是对行为人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没有对应关系,不会影响以后就业。
行政拘留可以暂缓多久执行,暂缓执行的条件是什么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一)适用范围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的情形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
1、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包括:(1)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2、行政处罚无效是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