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承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需要赔偿出租人违约金。出租人退还押金给承租人。如果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需要从承租人的押金中扣除,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2,如果是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需要赔偿承租人违约金,返还押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订立租赁合同后到期不续签的,原合同可以继续有效。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
可以变更投保人,变更投保人需要以下材料:须提供投保人死亡证明,由原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书面委托其中一名代表亲办,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须有保险利益。办理时需提供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原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与原投保人的关系证明,若继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况,须提供身故证明,身故证明无法提供的,由其他继承人共同声明。投保人变更,不受理原投保人委托代办,仅受理现投保人及被保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超占的宅基地,应当退还。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
一、对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收的矿产品,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给受害人的以外,应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其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
国企员工同样受国家法律约束,不管醉驾者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是一样受法律制裁。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
1、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表见代理;违法分包/转包前提下,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单式联运合同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
1、如果买的返还型的保险,在到期后是可以领取本金的。银行的保险一般都是分红型的,如果是分红型保险,是没有本金的说法的。通常所说的本金其实应该是保费。正常情况下,分红险的红利(按低档红利计算),生存金如果一直累积到保单截止时,加上保单的满期金,加起来的总额不会低于保费总额,看上去就像是拿回了本金。不过严格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没有本金这一说的。2、对于定期险来说,满期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话,保险合
依法成立的雇佣合同其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合同中的无效免责条款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雇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依然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
林地合同的期限规定一般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林地合同的期限规定最长为七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
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资金额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
劳务合同解除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时间如下:1、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是正式员工,则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借款合同超过三年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完债务还有效,如果已经履行完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
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分期付款合同违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起诉:(1)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某一期未付款及利息,自该期款项逾期未付之日起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2)在对方逾期未付款达到总款项五分之一,或对方以言语、实际行为等明示不会按合同付款时,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提前偿还所有未付款项及利息,并要求偿还所有未付款项及利
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