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的酒精含量标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而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
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1998.3.10法释〔1998〕4号)
第十二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四)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1987.8.12法(研)发〔1987〕ZI号)
(三)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一)或者(二)的规定,按照(一)或者(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九
视情况分别处理。 一、对醉驾的处理:只要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100的,按《刑法》133条的规定,处以1-6个月的拘役,量刑按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酌定,血液中酒精含量80-120100为一个月的拘役,121-160100的为二个月的拘役,每增加40100增加一个月的拘役刑。多人同桌喝酒并多人驾驶机动车的,按酒驾或醉驾的对应规定处理。 二、酒后驾车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般有
一、血液酒精含量多少算醉酒驾驶?醉酒驾车的判断标准是每百升血液中含有二十到八十毫克的酒精,这可以定义为醉酒驾车,但是吹气检测是不纳入酒驾的鉴定的。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刑事案件的取证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是必须要进行抽血取证的,所以要抽血之后才能做定论。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醉驾与酒驾的酒精浓度标准如下:1、鉴定酒后驾驶的新标准:酒精含量超20mg100ml今后,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将执行新标准,按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尺度进行处罚。2、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3、这是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一定会开除公职吗?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不存在开除公职的说法,事业单位人员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但因醉驾被判刑的,事业单位可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
广东省醉酒驾驶的量刑标准要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1、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酒后驾驶主要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如我国警用的卡利安ZJ-2001A),被检测者对准仪器吹气口连续吹3秒(确保测出的酒精浓度和血液中浓度一致),这时发出酒精测试仪会发出“叮叮”两声,两声后待机灯(READY)和不合格灯(WARN)同时闪烁,同时显示测试的
一、醉酒驾驶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醉酒驾驶,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驶。 二、醉酒驾驶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危险驾驶罪的酒精含量标准是:饮酒驾车标准是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车标准是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
醉酒驾驶的罚金一般是多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
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有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进一步规范办案期限、进一步规范立案侦查、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等。目的在于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依照刑法及有关修正案、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二、具体内容(一)进一步规
酒后驾驶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模糊。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
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 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 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新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
你好,国外对醉酒驾驶的处罚有:美国对酒后驾车的驾驶员进行心理感化,即把肇事者押到医院去干一段时间看护工作,专门照料那些住院的事故受害者,效果很好。 加利福尼来则对酒后驾驶的驾驶员让其“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车祸中的死亡者,解剖这些尸体时也强迫他们在场,这一惩罚很有效。 洛杉矶对酒后开车的驾驶员,除受罚外,还要花费数百美元在车内安装一种电子装置,只要车内有酒味,车就发动不起来。还规定,这
一、醉酒驾驶的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增加条款: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
1、行为人因醉酒驾驶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一般是可以将其先行拘留,然后立案追诉其刑事责任的。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可以先行拘留。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
醉酒驾驶的原因一般为以下几点:原因一,国人多不以酒驾(也许还有其他违法驾驶行为)为耻。当自己违法犯罪时,人们通常羞于让周围的人知道。但酒驾却是个例外,人们的意识里或许根本没把它当成违法行为,也不会对这种行为有什么羞愧之意。 原因二,过于自信。没有做过统计,但身边的酒驾者多是酒量大的人,他们酒驾的一个借口就是自己酒量大,喝点酒不会影响到开车。而酒量小的司机则往往能够真的做“开车不喝酒”。 原因三,处
一、酒驾与醉驾的概念辨析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 饮酒驾车即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即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与醉驾的处罚标准不同 酒驾会
一、公安部对醉酒驾驶的处理方法1、喝醉了驾驶车子的,公安人员约束其到清醒为止。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并且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2、喝醉了驾驶营运类型的车子的,公安人员约束其到清醒为止。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并且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即使重新考取,也不得驾驶营运类型的车子。3、喝醉了就驾驶车子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时,对其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的后果如下:1、扣12分,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五年;2、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十年;3、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