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法律依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在居民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1、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
2、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或者私自设置地锁等设施的。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法律依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在居民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1、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2、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
律师解答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的,应该找物业投诉,也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反映相关情况。此外,还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
律师解答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的,应该找物业投诉,也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反映相关情况。此外,还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法律依据】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在居民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1、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2、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法律依据】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在居民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1、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2、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
1,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投诉。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土地流转后补偿费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
购房定金不退应该找房管局部门投诉。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
小区车位被占不可以打110。 车位被占用,可以拨打122来由交管部门通知对方进行挪车。拨打122或12122报警热线,都可以通过提供车牌号的方式,告知对方车主挪车需求,这也是最常见的挪车方式。 110 是我国的公安报警电话,负责受理紧急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报案,并接受群众突遇的或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110 公安报警电话属于特殊号码,拨打和接听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法律分析:1、如果漏水部位属于公共区域设施,应由物业负责维修,费用和损失应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出,如果未设公共维修基金,则应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2、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当,发现了漏水没有及时采取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措施,则该部分漏水损失应由物业承担。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物业不一定有责任。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保修期内房屋漏水,应当由开发商负责。如果是非因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而是因为正常的损耗造成公共区域漏水的,物业应当负责维修。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
如果小区的车位属于产权车位的话,业主没买车位物业就是有权不让小车进入的这是合法的;如果是公摊车位,物业就是没有权利阻止业主把车开到小区中的,这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市民如果发现违建,可以拨打城建服务热线举报。电话打过来后,电脑系统会记录,并让投诉人留下电话和地址,资料汇总至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将给举报违建所在地的属地城管执法局处理。2、同时,当地城管部门的信访科会给投诉人发回手机短信,告知对方已经办理这一投诉。
小区的物业费都包括以下服务:一、建筑物本体建筑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二、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如公用照明、中央空调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三、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与更新。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五、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六、安全管理与服务(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车辆道路安全管理等)。七、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八、环境的美化
强行加塞被直行的撞了的,一般由加塞的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如果后车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加塞车辆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加塞车辆有证据证明后车是故意撞上来的,则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由后车承担,加塞车辆承担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
1、小区车库改商铺是不合法的,属于违规行为。2、在属于自己的车库开店,需要征得利害业主的同意,到工商局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才是合法的。3、车库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先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辖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相关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材料并盖章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逃逸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虽然有客观的剐蹭行为,但主观并不知情,不属于逃逸。如果是轻微剐蹭,有理由相信的确不知情的,不应构成逃逸情节。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情形或者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情形,是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
小区外墙脱落责任归属分情况如下:1、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则由施工单位无偿修复。如果超过保修期,则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修复的费用可以从房屋维修基金中开支,当然申请维修基金也有相关规定。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限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花费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议赔偿,通常保修时限为5年。2.过了保修期。如果有住房专项维修资本的,经三分之二业主
户口所针对的对象是不同的。各用各的用处。集体户口,是为了解决某单位或某行业相关人员问题的,整个单位共用一个户口本。“公共户口”是以上两种户口形式无法解决问题而设立的临时户口形式。1、市内户口待定的;2、落户困难的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的;3、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4、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5、因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