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汽车在为我们日常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如果驾驶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因多车连环相撞事故造成的损害,作为无责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为事故“买单”、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情回放:
2019年3月29日凌晨,在北京市延庆区某隧道的出口处,高某驾驶其所有的小汽车由北向南行使。光线较暗,加上高某不熟悉路况,其驾驶的车辆撞向前面赵某驾驶的小汽车。
由于惯性冲击力,赵某的车撞向在其前部行使的王某所驾车辆的左后部与徐某所驾驶小汽车的右后部。事故造成赵某及其乘车人员刘某受伤,高某、赵某、王某与徐某的小汽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经交通大队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车内的乘车人员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右足跖骨远端骨折等。
刘某先后两次住院,共治疗26天。2019年8月,刘某被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腰椎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赔偿指数为10%;
建议伤后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刘某为此支付了鉴定费3150元,在治疗过程中其支出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
高某驾驶的车辆在英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100万元(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徐某驾驶车辆和王某驾驶的车辆分别在人寿保险公司和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由于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刘某将高某及其投保的英大保险公司,无责方徐某投保的人寿保险公司与无责方王某所投保的人民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上述四被告依法赔偿其因受伤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共2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人寿保险公司赔偿刘某残疾赔偿金11000元;人民保险公司赔偿刘某残疾赔偿金11000元;
英大公司赔偿刘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人寿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徐某属于无责方,故人寿保险公司不应当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人民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王某属于无责方,其亦不应当对刘某的相应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二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后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了人寿保险公司与人民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中,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认定无责方徐某与王某所投保的交强险公司,分别赔偿刘某残疾赔偿金11000元。
全责方高某所投保的交强险公司与商业险公司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无可非议。但是,作为无责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其是否具有赔偿义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道路行驶规则作了相应规范,同时还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责任承担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一方面在于保障道路交通秩序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在于保障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有效处理。
那么类似本案的情况,人寿保险公司与人民保险公司分别作为无责方徐某与王某所投保交强险公司,其是否应当为本次事故“买单”?
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综合予以判定: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责任承担。
而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亦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不足的部分,则依据机动车之间的过错来分担责任。
上述两条规定都彰显了一个主旨,即在交通事故中,作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以所承保车辆有过错或责任为前提。
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交管行政部门确定为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责任赔付责任。
这里的无责赔付是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赔付责任,而非被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对于赔偿不足的部分,才由被保险人和其他当事人依据各自责任大小和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我国法律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管行政部门认定的,在认定时考量的因素是当事人之间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具有的原因力和因素;
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则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所判定的前提是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所具有的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是人民法院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其中一项关键证据,并不是认定赔偿责任的全部依据。
第三,无责赔付主要适用于交强险,而不适用于商业险。对被保险人无责时赔偿限额的具体标准,中国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六条和第八条都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规定,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故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决人寿保险公司与人民保险公司分别赔偿刘某残疾赔偿金11000元。
我国法律之所以在交强险中规定无责任赔付责任条款,主要目的是将交强险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种基本保障,为了更广泛的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这也是法律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的原因之一。
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可以据此主张相应权利,无责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亦应当及时予以理赔。
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赔付方式如下:(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赔付方式如下:(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
无驾照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 依据交强条例的规定,因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但保险公司可以垫付费用,然后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
多车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整理:吴勇律师(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多车连环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一般是后车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具体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解决
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在一方全责的情况下,是由全责方保险来进行双方的赔付1、双方先去各自的4S店通知全责方保险公司来定损,当然也可以去外面的修理厂2、在车修理好后,自己先垫付修车费,并且拿到发票3、无责方把自己的修车发票,强制险复印件,定损单等交给全责方,同时必须要求全责方现场把修车钱给自己4、全责方拿自己的资料和无责方提交的资料去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核准后把钱打入全责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所以无责
你好,保险公司一般会主张只赔偿直接损失,如车损、人伤,营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的话,由车主赔偿。但是,营运损失是否应该赔偿、应该赔偿多少,都不确定,一般需要起诉,由法院判决。
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了责任,需要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一般分为:1、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2、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建议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前提下交强险范围内包括一万八的医药费、十八万伤残赔偿金、两千块钱财产损失不按责任划分,超出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责任比例赔偿。
一、 关键词:交通事故、自身疾病、因果关系二、 裁判要点: 李先生后期住院治疗的疾病是否与交通事故所受的伤害有因果关系,但本案双方当事人均无法推荐有能力的鉴定机构对此问题进行鉴定,但根据一般常理认知,酌定李先生和苗先生各承担本案所涉损失的50%。三、 基本案情 2014年8月21日,被告苗先生驾驶轿车将李先生撞伤,经交警认定,苗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先生负事故次要责任。李先生受伤后
一、在交通事故中律师费谁出 1、交通事故中律师费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一方自行承担; (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4s店定损后修车钱中,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当事人垫付,而后根据修车发票到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不足的部分,应由车主或肇事驾驶员予以先行支付,而后由对方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
无责方不配合无责代赔不违法。交强险“无责代赔”,是一种交强险简化处理机制。即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项下代为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有一方被认定为全责,无责任方在车祸中导致的所有损失都可以要求全责方赔偿。全责方赔偿后,在2000元赔偿限额以内的,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不违法。对方不配合的,可以起诉处理,
车险理赔中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1、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2、车险理赔流程: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
对方身份信息,损失证据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或者都是非机动车、行人的,则无责任的一方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为的,则机动车一方即使被认定无责任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座位险的保险赔偿范围包括:1、本车乘客及司机,在事故中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所投保的保额内理赔。2、本车乘客及司机,在事故中身故,按所投保的保额赔偿。车上人员座位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
误工费可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全责方承担赔付责任。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