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预防房屋买卖陷阱
1、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因此,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合同内容,及时发现合同中的陷阱,做好防范措施。
2、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
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
在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尽量把广告内容写进合同,不要被广告吸引过去买房,结果却是另外一副样子。
3、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
(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
(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 在购房时,消费者必须自己实地考察,不能被买房的表象所迷惑,尽量考察房屋的地址、面积、建筑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再进行购买。
4、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
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二、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有哪些
(一)“售楼书”陷阱,售楼书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购房者大都是先被售楼书中所描绘的完美户型、美妙的环境、先进的配套设施及高水准的物业管理等所吸引。
可入住后却发现广告中的“美丽的承诺”没了踪迹,本该是绿油油草地的地方变成了冷冰冰的停车场。
(二)“样板房”陷阱,在售楼书的诱惑下,肯定要去看样板房,可是样板房在精致的装修掩护下很难反映房屋的真实情况。如多边角的房屋开发商会用角柜、弧形墙面等来过渡不合理空间,并且样板房的管线由于装修豪华极易被忽视。
(三)“认购书”陷阱,一般情况下,在签《认购书》时,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先交纳部分定金,并规定自签订认购书起,几日之内与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纳首期房款,否则定金不予以退还。
一但购房者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有些《补充条款》难以接受,就会陷入被动局面。
(四)违约责任陷阱,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中关于“办理房产证或延迟交楼”的约定,会尽量在条款中把自己的利益风险减轻到最低。
如开发商常提供给买家两种选择:一是四五年后才办房产证,否则业主可拿回所交房款;二是如因开发商过错无法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为房价的1%。
(五)“补充协议”陷阱,不少开发商在合同后面再附一份《补充协议》,如有的《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
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样预防房屋买卖陷阱”问题进行的解答,预防房屋买卖陷阱的方法有很多,主要的措施是签订购房合同、核查开发商的资质、对房屋进行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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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认定合同无效:一、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事后合同没有被其代理人追认。三、合同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四、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五、签订合同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
一、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
一、购买二手房如何预防房屋被抵押1、要找一个正规的中介公司。2、可以到房产部门查询相关档案。房产部门备有房产档案,每处房屋的抵押.买卖等“档案”都可以查询得到,这样市民就可避免买到抵押房等。3、买房者在买房时要仔细察看房屋产权证。一般情况下没有抵押的房子在房产证的“他项权”(即在房主的名字、坐落地址、面积等内容的下放)一栏里是空着的如果是抵押房在房产证上都有记载。所以从房产证的“他项权”一栏里看是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
如何避免房屋买卖中的骗局第一,下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第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
广州房屋买卖税费多少卖方税费: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商品房),1.5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营业税:房屋价格的5.63%3、增值税:房屋价格的3%4、个人所得税:房屋价格的1.5%5、印花税:房屋价格的0.05%6、通住宅满5年且为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7、普通住宅满5年但不是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1%;8、普通住宅
无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进行买卖。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面对种种陷阱,提醒购房者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合法的中介机构。一个合法的中介所需要齐备两证,即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如果要求更正规一些,从业人员也须具备经纪资护户一一格证书。2、弄清房屋的产权关系。这一点很重要,直接涉及交易的成功与否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消费者在租房、购房前应该对中意的房屋产权调查清楚,最好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房屋产权资料,核实房主的房屋证、身份证等,避免遇到
法治日报消息:11月2日,“大连女童被害案”13岁加害人父母名下房产正式进行司法拍卖,11月3日上午10点,第一轮拍卖结束,但无人竞拍。若第二轮依然无人竞拍,按照相关规定,或将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将房产抵押给受害者家属。这种房屋应该属于人们常说的凶宅了,无人竞拍是很正常的。那么,什么是凶宅?凶宅又如何认定?“凶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无法在实体法律规范上对其进行准确定义。在百度百科中,“凶宅”释义为
银行资金监管流程:交易双方分别开户;申请交易双方申请交易资金监管;交易双方和银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将交易款存入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银行将监管中的交易款取消冻结,卖方领取。 法律依据: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在预售方案中明确预售资金监管的以下事项: 1、项目工程建设费用; 2、项目用款计划; 3、选定的监
继承的房屋买卖首先需要继承过户取得房屋所有权才可以买卖,所需手续如下:1、遗嘱或其他继承人的声明书;2、买卖合同;3、缴税凭证;等等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基本案情 1、原告诉称 2013年5月,高老诉称:孙某与我于2010年9月17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我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601室卖给孙某,成交价格为2000000元,并于当天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实上,该合同是在我受到孙某欺诈的情况下才签订的,应是无效合同。故起诉请求:1、确
原告陈某某系某水务局退休职工,被告方某某系某纺织品公司退休职工,双方为朋友关系。1996年,被告作为某市纺织品公司职工,分得公司开发及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两套,欲将其中一套出售,便找到原告陈某某就房屋买卖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之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向被告支付4万元购房款,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管理使用至今(长达20年)。2015年1月15日,被告将诉争房屋从某纺织品公司过户至其名下。同年1月20日
农村房屋可否买卖?1.对于房屋买卖来说,没有城市和农村之分,就像城市里面的房子一样的,农村房子也是有房产证的,也就是说都可以进行买卖。拥有房屋的产权,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变更,处置,买卖。所以,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没有该房子的产权,法律规定就不算拥有了这个房子,也就不能将其进行买卖。2.农村房屋买卖是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
一、房屋买卖有哪些中介陷阱中介公司骗人的方式,除了吃差价外,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2、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买主交几百甚至几千元看房费。3、收了购房款,立即卷铺盖逃走。4、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5、虚夸,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6、转卖买主或卖主,中介公司成了“二道贩子”。不少中介公司内部卖房
房屋买卖税如何计算是许多购房者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房屋买卖税的计算公式,并结合具体的数据例子进行分析计算。购房者可根据下面给出的计算公式和自己房屋的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计算自己所需的房屋买卖税费是多少。房屋买卖税的计算公式买方:1、契税:1.5%×总房价(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3%×总房价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4、中介费:1%×总房价5、权证印花税
1、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本质上还是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且不违反禁止性规定,就应当认定合同有效。2、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小产权房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自治;且不违反法律、
小产权房买卖效力在法律上的规定是: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一般认定有效;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小产权房买卖,一般认定无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1、不需中介的房屋买卖过户由当事人双方到不动产登记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即可。2、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