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小明与小丽离婚,小丽怀疑小明和同事小芳有不正当关系导致了自己的婚姻破裂。小丽便在小明和小芳的公司里,对小芳进行了辱骂、殴打,警察及时制止了小丽,将其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小芳很委屈,想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否可以向小丽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小芳可以以人格尊严受到损害为由,向小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01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183 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02
律师评析
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人因侵犯受害人人身权益致使其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为精神损害的不可量化,其赔偿数额并没有一个统一、客观的确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列出了确定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侵权人过错、侵权具体情节、侵权后果、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但这也只是提供了一个思考方向,并没有说明各因素在最终赔偿数额确定中的权重,具体数额的确定依旧有赖于法官的裁量。
因为精神损害及赔偿的主观性都很强,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同样有严格限制:
第一,受损的必须是人身权益,财产权受损不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权益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前者包括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生命权等具体人格权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一般人格权,后者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权利。
只有这些权利受损,受害人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本案为例,如果小丽只是打砸了小芳的办公室,没有对小芳当众羞辱、施暴,此时小芳只是财产受到损害,仅能要求财产损害赔偿,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侵权责任法》(已失效)的基础上,《民法典》统合了司法解释,将“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列入法律规定,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更为完善。
本案中,如果小丽打砸了小芳的办公室,没有伤害小芳本人,但却撕烂了小芳放在办公室的唯一一张照有小芳已经去世的父母的全家福,虽然受损的依旧是财产,但这唯一的照片寄托着对亲人的思念,对小芳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其损坏给小芳带来了精神痛苦,此时小芳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第二,必须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律未能给出“严重”的客观判定标准,总体依旧是由法官考虑侵权事实、结果、对受害人的心理打击、社会效果等多方面因素,自行裁量是否达到“严重”的标准。
如果认定精神损害未达到“严重”的程度,依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最多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而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03
律师提示
公民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在受到侵害后应积极寻求救济。如果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非财产性损失,公民可以要求侵权人采取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措施;
如果精神损害达到严重的程度,公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必要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为精神损害主观性较强,在诉讼程序中,很多方面需要法官进行主观判断。因此,若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应当充分准备材料,及时固定证据,明确侵害人身权的事实,证明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尽力争取法官的支持。
我国《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由于婚外同居引起精神损害赔偿应该把握以下几点:1、本身婚姻合
【审判规则】 行为人对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后,受害者亲属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受理受害人因犯罪行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因重大交通事故属于特殊的刑事犯罪,且我国交强险保险条款中亦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认可,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应当根据交强险保险条款中的规定,在交强险限额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赔
教授猥亵学生,学生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猥亵学生是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可以由监护人与犯罪方协商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等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
婚内出轨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婚内出轨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成立离婚损害赔偿的成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无过错方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
一、治安拘留是否要通知被侵权人 治安拘留需要通知被侵权人: (一)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二)当事人被行政拘留,要通知受害人的,这是法定程序。 二、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法律分析:水泵噪声超标构成噪声污染侵权,可能造成业主生命权、健康权损害,业主有权向构成噪声污染侵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还要造成严重后果,否则法院不予支持,但可判令侵权方停止侵害。物业服务企业对于业主反映的影响正常休息和生活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以免损害后果扩大而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对于影响自己正常休息和生活的问题,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对于专业性的问题
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标准根据《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是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在执行终结六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因妨害行为给执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1、安徽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适用解释具体内容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2009年8月,黄家村小组进行新农村建设,把一片古墓地推平。该古墓地年代久远、比较杂乱地分布在山水湾(地名)一带,在此地葬有袁家村小组村民自明代至民国期间已故先辈共98人。事后,袁家村小组村民十分愤怒,认为黄家村小组挖其祖坟的行为是对其极大的侮辱,遂要求黄家村小组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金。 【分歧】 袁家村小组村民作为该古墓地后人,是否有权要求黄家村小组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种意见认为,无权要求给予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条件是什么(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这与其他损害是一致的,因为民事侵权责任理论是建立在存在损害的事实之上,这种损害可能是财产的,也可能是非财产的,因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是由于侵犯非财产利益的损害结果带来的,与其他损害不同是,其他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仅指财产上的损失,可用金钱计算,故赔偿的金额也易确定,而精神损害是一种非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
当今社会还是有不少女性遭受社会的侵害,身体或者心灵上都可能会受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台了很多保护女性的法律,那么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
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1】7号)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因此,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死亡补偿金、残疾赔偿金是否同一的问题上就产生以上不同的两种观点。由于受上述两种观点的影响,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裁判结果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出现在侵权诉讼中,同时需要符合两个必备的条件,一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二是受到“严重精神损害”,我国还专门出台了最高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那么在法律上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最高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一、最高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
在生活中,如果行为人因为侵权行为死亡,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其中也包括死亡赔偿金。那么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赔偿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赔偿吗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损失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已经给付了残疾、死亡赔偿金,是否还需另外再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分歧。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从以下角度判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5、当地的生活水平。6、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