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村(社区)民委员会
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大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和救助力度,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______精神病人救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实际需要,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被监护人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文化:__________:婚姻状况:__________;精神残疾等级:__________;与监护人关系:__________;《身份证》或者《残疾人证》号码: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二)甲方的责任
1、负责对辖区内精神病人实施日常管理。
2、依法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指导督促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3、依托村(社区)居民小组和单位,随时了解掌握精神病人特别是暴力精神病人的基本情祝和动态情祝。
4、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民政、公安等部门报告暴力精神病人的发病情况和潜在危害,配合监护人和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危害发生,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
(三)乙方的监护责任
一)日常监护
1、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监护人有权利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如果暴力型精神病人的行为危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当立即报告甲、丙方,与公安机关联系并采取适当措施制止,以防止和减轻危害的发生。
2、随时掌握被监护人情况,及时向村(居)、乡镇及民政、公安部门反映严重发病和潜在危害情况,争取按《______精神病人救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送专科医院治疗。
3、对被监护人进行积极治疗,督促和帮助病人按时遵医嘱用药,保证用药不出差错和促进有效的治疗,关心病人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进行一些辅 助性的心理、精神治疗。
4、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衣食住行,并进行有效看管,防止其危害社会。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其他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本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7、每年及时完成精神病人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保手续。
二)收治期间的监护
1、按政府和医疗机构要求陪护精神病人,履行监护人责任。
2、办理被监护人入院和出院手续,负责将治疗结束的精神病人接回家庭妥善安置。
3、负责经办救治被监护人的有关费用报销手续,及时向有关方面结清款项。
4、承担应该由监护人承担的部分或全部医疗费,预交医疗费用。
(四)丙方的责任
1、负责本辖区内精神病人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辖区内精神病人管理责任单位。
2、综合有关情况,会同公安等部门]确定是否按《______精神病人救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特别救治。
3、督促指导甲方与乙方签订责任书。
4、依据有关政策,整合资源为精神病人家庭提供服务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5、对于无法定监护人而由组织指定的监护人,给予具体监护人每月_____元 监护补贴。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密切配合,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精神病人的监护和救治管理工作。特别是甲、丙方应密切协作,督促指导乙方主动积极承担法律和本协议明确的监护责任,认真负责地履行监护职责。
一)若乙方违约,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甚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甲、丙方应视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乙方到甲方述责,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2、扣发或停发指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监护补贴;
3、因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若虐待、遗弃被监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若甲、丙方违约,按《______精神病人救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批救助时报县民政局-份,签字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指印)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病人是属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精神病人需要有监护人进行监护,为精神病人设定监护人后,监护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如何申请变更精神病人监护人?下面由嘉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怎么申请变更精神病人监护人当精神病人的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精神病人配偶拒绝监护的,具有监护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父母或者子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等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精神病人配偶的监护人资格,并且要求法院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法院也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
精神病人法定和指定监护的规定是如何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九条 【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由:(1)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定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被认定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无效的。2、除非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时,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在度过离婚冷静期后解除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任何情况精神病人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也不能签订离婚协议。
对于精神病人一般应当由其近亲属进行监护,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近亲属的种类包括有: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同时也可以由其近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以及朋友进行监护。
法律分析没有能力监护精神病人可以顺延到下一顺序监护人。监护人并不是唯一确定的,如果某一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可以顺延到下一顺序监护人,如果其他监护人也实在不能担当监护职责,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有监护的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
通常出现扶养赡养纠纷的情况下,我们主要维权方式有主动与扶养人/赡养人沟通协商扶养/赡养方案,或请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入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更多复杂的扶养赡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精神病人的监护由:(1)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定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您好,首先要有权威部门认定他确实是精神病患者,其次告知其父母具有的监护权,如果他确实打扰到你们的正常生活,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变更监护人。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一项法律制度。监护的设立,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监护。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
需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法律具体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精神病患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
精神病患者能不能开车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因为社会上对精神病的普遍理解就是出了事故不用负责,导致很多人听到精神病都害怕。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司机精神病人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司机精神病人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 需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如果驾驶机动车期间精神状况正常,按照交警作
法律分析:精神病低保户一个大概几百元左右,精神类残疾人可享受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费补助。另外,国家对贫困精神病患者还有以下扶助政策:1.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2.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
在去进行医疗救助的时候,医院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去进行处理的,对于精神有疾病的人来说,治疗也是会有一定困难的,那么精神病人不配合去医院治疗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精神病人不配合去医院治疗怎么办 精神病人无论是住院期间或是在家中,常常会有拒绝治疗现象。使病人难以接受;恐惧抗精神药物给自身造成损害;药效不明显,病人对治疗失去
精神病人名下的财产应当由其监护人进行管理,当精神病人死亡时,按照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因为精神病人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能独立处理自己的财产,因此需要监护人代为管理;死亡后,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精神病人是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对于精神病人来说,精神病人的相关行为是不可控制的,容易产生社会危害性。那么,国家对于精神病人来说有没有补助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家对精神病人有补助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国家对精神病人有补助吗 如果是在村子里。可以经过相关的核查办理低保等国家部署。但如果只是单纯的精神有问题的话,是没有任何补助的。 二
一、精神病人监护人设定规定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按照《民法典》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一、精神病人行为能力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