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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卡公共自行车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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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卡公共自行车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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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使用手册由温州市**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中涉及到银行卡功能的,由各发卡银行负责解释。

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共自行车应用指南

一、开通:持卡人年龄符合温州市鹿城区公共泊位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温州市吴桥路92号,以下简称“泊位中心”)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持本人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或手机副卡(下称市民卡)、身份证到“泊位中心”办理开通市民卡自行车应用功能。

二、费用:开通市民卡自行车应用功能时,由“泊位中心”收取300元保证金,并开具收据。借车时市民卡电子钱包内余额须大于20元,否则无法借车。

持卡人可到市民卡充值网点或“泊位中心”进行充值、圈存。

三、注销:本人持市民卡、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到“泊位中心”注销手续,退还保证金。

四、挂失:市民卡遗失后,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网点挂失。服务网点如下表:

挂失后,72小时内暂停自行车应用功能,挂失期间如找回市民卡须办理解挂手续,解挂网点如上。

手机副卡遗失后,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各发卡通信运营商挂失。

五、补、换卡:补、换市民卡后,须到“泊位中心”重新开通市民卡自行车应用功能,无须再次缴纳保证金。

六、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借还车操作流程须遵循“泊位中心”的相关规定。

七、市民卡其他相关业务须遵循市民卡公司相关规定。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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