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道路施工晚上噪音归环保局管。根据法律规定,道路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十五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和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
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补偿费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成员按照组织规定分配土地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
离婚不是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房子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房子的归属跟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联系。
建筑垃圾处置费由施工方承担。建设工程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弃料、拆除弃料。《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
律师解答拘留所归公安部门管。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
律师解答装修噪音扰民需要找环境保护部门或城管部门投诉。如果投诉不能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警告。其警告后仍然不改正的,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私人承包物业,归开发商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
医保卡共济后刷的是本人的卡,即开启共济的第一人。第一方面,原来只能个人用,现在由个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个人支付医药费用,可以由个人账户来支付。第二方面,在定点药店购药,原来只能个人用的,现在在定点药店购药,都可以用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通俗的说,家庭成员中职工个人账户,全家可以共用了。当然,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不意味着个人账户可以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个人账户支
居委会书记由上级指派任命,由支部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书记属于社区工作者,是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一般没有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同时不属于事业编制。《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
安责险一般由生产单位缴纳,安责险是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的商业险种,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禁止分摊给从业人员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第五条安全
律师解答楼道堆放杂物如果堵塞消防通道的,由消防部门管理。此外,如果有人在楼道堆放杂物导致通行不便的,当事人可以找物业解决,由物业与堆放人协商,清理楼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
在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的,死亡证明由法医中心开具,到法医中心领取。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
法律分析装修工人受伤如果是用人单位派遣过来的,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赔偿;如果属于雇佣关系,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楼房雨水管坏了的责任承担者,根据以下情况而定:1、造成雨水管脱落是由于人为破坏,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其应该由造成雨水管脱落的肇事者,来承担雨水管维修,及造成住户漏水的相关损失维修及赔偿责任;2、非人为破坏但住宅在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内,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其维修及赔偿责任由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开发商可以向建筑施工单位追偿;3、非人为破坏且超出住宅建筑工程质保期,由物业管理利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一般由管理方与责任方双方签字。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
劳动争议仲裁不公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认为一裁终局裁决具有应当撤销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分析电梯由电梯维修公司维修。小区电梯归全体业主共有,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电梯发生损坏或者故障的,物业有义务通知专业的电梯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1.离职后公司还在交社保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首先可以说是原公司很负责,还在交社保。一般辞职后,当月的社保公司会继续交,但后续的社保就不会再交。个人可以到社保局自己交确保不会断保。因此,已经缴纳的保费主要看公司要不要追偿,公司要求离职者补偿或者自己交,也是合理合法的。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75条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车祸中受害人购买自费药的费用可以要求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进行承担。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津规定,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根据《建筑法》第16条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