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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后遗症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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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后遗症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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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工伤后发生后遗症应当怎么赔偿的问题,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依旧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

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风险提醒】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如果没有简历完善的工伤事故认定和处理的制度、流程,将容易因工伤问题引发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

【专家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积极参加工伤保险,谨慎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完善规章制度和相关流程。因为工伤的程序特别复杂 ,涉及劳动关系认定、认定工伤、伤残鉴定、工伤赔偿,这几个程序有时会出现仲裁、一审、二审,单位聘请律师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个是单位负责人对工伤流程不熟悉;

另一个是以委托律师走复杂的程序从而让受伤者放弃一些利益。因此请一个专业的工伤劳动律师协助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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