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协议可以撤销吗 在民事法律中,遗产继承协议其实也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遗产继承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遗产继承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情形的,遗产继承协议可以撤销;
(二)遗产继承协议出现欺诈、胁迫的情形的,遗产继承协议可以撤销;
(三)由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遗产继承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四)遗产的分配对某以继承人或多位继承人显然不公平的,并且没有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留有相应遗产的,协议可以撤销。二、遗产继承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的,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
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也可以自行提供资料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去相关部门或者房管部门办理遗产继承或者房产过户手续。
因目前全国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处理情况不一,自行提供办理面临很多条件,相对比较麻烦,所以建议大家还是通过公证办理继承。
三、遗产分配需要注意的问题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四、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遗产继承协议可以撤销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
简而言之,遗产继承协议其实类似于遗产继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所以协议的撤销可以适用合同撤销的情形。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可以买卖。继承房产的,无论是继承人之间达成了继承协议还是经过法院作出生效的判决,这时候,继承人只要获得了所继承房产的所有权,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因为房产是不动产,要想完成交易必须经过过户登记,这个时候继承人如果直接去不动产中心过户的话,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房屋目前仍然登记在已经过世的被继承人名下,这个时候继承人是不能直接过户给买受人的。要想完成交易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或
律师解答婚内财产协议公证了,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销。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但是,《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
可以公证;公证不能单方作废;公证费用按司法局、物价局的规定收取。
一、赠与协议一年后可以撤销吗1、赠与协议一年后如果在财产转移之前的,可以撤销赠与。对方如果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撤销:(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
一、已生效协议不公平可以撤销吗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已经生效的协议如果存在明显不公平的,对一方利益造成侵害的,协议是可以依法撤销的,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不撤销合同。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
1、签订遗产继承协议后不可以反悔,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变更;另外如果该遗产继承协议具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受损害方也可以请求撤销该协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咨询解答拆迁协议签好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话,则可以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涉案房产系原告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其配偶无权左右继承人作出的决定,原告对上述遗产继承权的放弃行为有效,被告无权主张以上房产。最终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对于被告要求分割房屋的请求不予支持。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不能异地办理,必须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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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配偶有权继承,一般是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拆迁协议不是遗嘱,继承人不可以依法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有:公民的个人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
社保申报成功但未缴款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若已经缴费了,则应当向社保局提交撤销申请。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一、遗产继承是共同共有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存在数个继承人且遗产未分割的,每个继承人均被推定为遗产的共同共有人,对遗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然而,法律拟制的这种共同共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在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人数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因为法律规
招标公告发布了不可以撤销,有正当理由除外。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后违规终止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投标人损失。
灵活就业社保申请了未缴费,可以撤销。申报成功之后在社保局未审批前可以在网上操作,登录社保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申报一项,选择里面的取消申报即可。如果申请已受理,说明已经参保了,没法撤销,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撤销申请。
已经在公证处公证的东西想反悔的不可以撤销,但是如果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则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受理职务侵占罪后,是不能撤回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案件: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法律分析:可以撤销。受到记过处分的学生,处分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记过处分,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予取消或开除学籍的决定。记过处分原则上不撤出档案。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
一、民事调解书双方同意可以改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是不能更改的,如果当事人对调解书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