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能拍卖唯一一套住房吗
1、法院可以查封唯一一套住房,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为唯一一套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所以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二、法院是先腾房还是先拍卖
1、先腾房。有些地区的法院会在查封后就贴上封条然后不允许居住或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原房主腾空住宅方便后续拍卖。
2、先拍卖后腾房。有些地区法院是先进行拍卖后续再安排腾房的,或者遇到了一些不好说话的原房主、闹事的房主、拒绝搬迁的房主就会后面再强制腾房了;
不负责腾房。还有些地方法院是明确的说明不负责腾房的,也就是说法院只负责该房源的拍卖工作,而后续的过户、腾房等都不负责,要由买受人自己去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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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
您好,我是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辉律师,当然需要预留,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您。
唯一一套住房,在符合下列条件下,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拍卖:(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
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可以查封。而且,不仅可以查封,在符合条件时,也可以依法予以拍卖或者变卖,用于偿还债务。《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我是金州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向晨曦,对您的问题初步解答如下:可以向有关房产部门提出申请。您可以点击本人主页查看简介及亲办案例/专业文章,本人有处理此类案件/事项的丰富胜诉经验,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电联或专问咨询。
你好,除非原告要救命,一般不会被拍卖的。你可以住着不走,法院也无法。如果这套房面积不大于生活所需的50%,价拉不高于当地平均价位的50%,则属于你的生活必须物,公民的生存权、生死权、健康权高于其它任何民权且受法律保护。如果这样情况发生,法官涉嫌了过度执法、执法不当或因固枉法行为,你可以向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执行当事人房产问题高院是有司法解释的,不可枉法行事。
有查封的可能最高院于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限定》其中该限定第20条明确限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要求: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路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寓居房屋为因提议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对被执路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寓居房屋的 2、执行依据奏效后,被执路人为逃避债务转让
法院会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拍卖款中给你保留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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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一套房子可以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在满足其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房产拍卖。但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则可以查封,不能拍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
唯一一套房子可以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在满足其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房产拍卖。但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则可以查封,不能拍卖。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
一、不按约支付房款能解除合同吗预售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发商和你都必须按约履行相关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这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条例。但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其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承担相关责任的前提下,则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在要求解除预售合同前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如:及时告诉开发商购房者的情况,以便把损失降到最低。解除合同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购房者与
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一、如果被别人起诉如何保住唯一一套住房如果被别人起诉保留唯一一套住房的方式为: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在拍卖款中扣除赔偿款、房租、执行费用后,退还给被执行人用于另购住房生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需的生活用品。二、相关的规定1、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2、“债务人唯一一套住房不
首先,法院可以拍卖一半产权的房子,这是合法的。一般价格都较低,原因在于竞买人只能获得这套房子的1/2产权,办理过户、再出租、再出售都有可能遇到诸多麻烦。买半个房子,在办理过户、再出租、再出售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理论上,法院出具执行裁定可以直接办理过户,但是房产中心通常会要求另外1/2产权人共同去办理签字等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情况就会变得比较麻烦。同理,再出租、再出售时也需要另一个产权人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