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的通告
近年来,我省发现多起严重的违规补缴骗保案件,一些中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大肆发布代办补缴信息误导参保人,影响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为落实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打击违规参保补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保待遇行为,广东省人社厅决定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根据《刑法》《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行为 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重点打击以下行为: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或个人为单位、个人违规参保缴费提供组织、介绍、代理、伪造材料等服务; (二)在互联网开展违规代办补缴社保费宣传; (三)人社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组织违规办理参保补缴业务或者为他人违规办理参保补缴业务提供便利; (四)利用虚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裁判等法律文书办理参保补缴; (五)伪造、变造知青身份档案办理补缴; (六)虚构劳动关系参加失业保险、伪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七)灵活就业人员临近退休虚构劳动关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八)其他重大违规参保补缴社保费行为。 希望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有关单位主动对照自查,主动停止、纠正有关组织违规代理参保和补缴社保费行为,停止发布有关违规代理参保和补缴社保费的商业宣传广告。 希望大众传播媒介、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商平台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对有关中介代理补缴社保费服务信息内容的审查,发现存在违法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服务信息的,及时予以清理或者删除。
二、关于对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补缴骗取社保待遇行为的惩处 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补缴、骗取社保待遇是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与税务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对接联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工作人员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法律责任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一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三、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知情群众通过电话、信箱、网站等渠道,向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提供有关违法线索。 举报电话:(区号)12345。 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查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指引:
居民医保一般能报销门诊费用。当事人进行门诊或者在就医的时候,要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
这个跟你没有关系,是其他人的签字和你们和你无关
你好 ,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呢
裁判要旨: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借款用途为购买桨板,但借贷双方真实目的并非购买桨板。双方隐藏的真实目的虽没有实现,且借款人提前归还了部分款项,但剩余款项也未能被证明用于合同约定的购买桨板目的,担保人对全部借款免除担保责任。案件来源:(2016)最高法民申729号。
你好,:如果是医院骗保医生不知情,则医生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医生知情且参与骗保,则构成犯罪。如果是公立医院则医生有可能构成贪污罪。
金某是昌平区某汽车修理厂员工,为招揽客户,他多次伙同他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 2017年5月11日,金某伙同他人在昌平区某小区附近驾车与其他车辆故意碰撞,伪造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4520元。同年5月19日和8月18日,金某又相继伙同他人在道路上故意伪造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3万余元。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车辆的被保险人或伙同车辆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虚假
首先要看你的朋友是否有驾照,如果有驾照,也符合准驾车型,那么就是谁开车谁负责。车主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
您好,诈骗罪的证据是由侦查机关公安部门来负责调查取证的,保险公司即使没有证据也不影响其立案。
如果没有过犹豫期,那一定是可以全额退款的,如果过了犹豫期就比较的麻烦,退的话要被扣掉很多钱。这时要全额退款,3个途径: 1、找当地的保监会投诉。 2、去这个银行的上级行投诉。 3、找当地的新闻媒体曝光。
单位犯罪所涉及的单位人员较多,但并不是单位所有的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就将单位犯罪中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的范围有了明确的界定。(1)、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首先是在单位中掌握实际领导权限的人员,在单位犯罪中起着组织、指挥、决策作用;其次,必须是和单位犯罪有着直接关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不是单
食品过期的处罚分两种:(一)生产经营过期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销售过期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以上
加班费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去年11月19日下午开心下班回家的小区业主周沙却发现家被淹了家具、电器全被泡在污水中共计损失12万余元周沙一怒之下把楼上22户全告了法院经调查最后判楼上19户业主赔偿周沙而案件的另一被告小区物业公司在该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一2楼住户家被污水淹了损失12万多元去年11月19号下午,江夏新华联青年城B10栋一单元202室业主周沙下班回家后,发现整个房屋地板全部被下水道排出的生活污水淹没,水的深度达6
这个应该是罚金,罚金一般是按照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来计算的,可能超过3.5万的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为被派遣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制度,就劳务派遣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通知指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你好,非法贩卖沙石属于非法经营,构成非法经营罪,违法所得5万元,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
个人社保只要不再继续缴费就可以停保,不需要办理手续。用人单位中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办理职工停保手续,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
挂靠参保、虚构参保条件参保均涉嫌违法违规。违法违规参保和补缴后果严重,如有参保或补缴需求,应通过社保费征收部门咨询、办理。据悉,以下这些参保补缴行为涉嫌违法违规:1.挂靠参保,即参保人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挂靠在与其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名下参保;2.虚构参保条件参保,即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参加社保;3.伪
《关于严厉打击骗取新农合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对于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将根据以下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一)经查实已经造成基金损失的,由管理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骗取的新农合基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经查实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需要补交社保的个人: (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