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况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
①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②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③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并无辈数限制;
④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⑤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⑥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情形下。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例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四、为出生胎儿作为继承人的情况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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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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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润分配的一般顺序是弥补公司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供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企业利润分配给个人要按照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利润分配的一般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利润分配的一般顺序: 1.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亏损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赢利低于公司的全部成本、费用及其损失的总和。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后,如果仍有剩余,应当提取
⒈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理赔顺序是,先交强险赔付,再用商业险赔付。⒉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以及赔偿顺序是不一样的,交强险所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里面,不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是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里面的责任,来认定其赔偿责任。若被保险人没有责任,则不予理赔。
企业负债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破产财产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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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 (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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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即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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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
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是: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3、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
作为我国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包括收入、固定资产如车、房屋等等,如果是因工伤死亡,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条件下,依法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金,这个部分也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那么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都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的。
建筑工程一直以来都是属于比较高危的行业,从建设到竣工验收都是有一个过程的,因此大家要做好层层把关,对验收的顺序也是有严格规定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验收的顺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程验收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二)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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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一、公房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一是在关乎同等顺位继承人权利保护方面。如果按照上海地区关于公房承租人变更问题的规定,“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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