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立案管辖的规定
依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该罪应该由负责执行的法院进行管辖,由执行法院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五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法律文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
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客体是法院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正常活动;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害的是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
(2)客观表现行为方式不同。
妨害公务罪必须是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才能构成,且侵害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不要求必须有暴力、威胁的行为方法,只要是妨碍了法院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司法实践中,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判决、裁定的,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也触犯妨害公务罪,这种情况属于法条竞合,应依照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处理,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不是妨害判决、裁定的执行,而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其他职务活动,或者虽然是阻碍法院执行判决、裁定,但阻碍行为本身在客观上和行为人主观意志上都与某一判决、裁定的执行没有联系,则应定妨害公务罪。
(3)主观故意内容不同。
妨害公务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而以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挠,因此,一般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该罪;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法院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予以抗拒执行,其抗拒执行的方法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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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立案程序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要求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部门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程序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程序的现行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六机关规定》)第4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即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该《六机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该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近期,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向我院请示,申请执行人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不接受控告材料或者接受控告材料后不予书面答复的;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立案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应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样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在去进行申请执行的时候,是需要有相关的判决书来进行申请的,执行局也是根据法院的裁判去进行的,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但是某些案件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由公民直接向法院起诉,即由人民法院立案。拒执罪案件的追诉程序由为公诉与自诉并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律依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但是某些案件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由公民直接向法院起诉,即由人民法院立案。拒执罪案件的追诉程序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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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归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管,《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 行为发生地 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提请人民
1、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拒不执行判决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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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申报财产不属于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罪,但是如果有财产而不去执行,或者转移财产,那就属于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
追究被执行人及担保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操作流程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债权人经过诉讼到执行程序前,很多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或是虽然进行了诉讼保全,但是没有保全到相应财产,等到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时,债务人的财产早已转移或者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担保人仍然还把自己刚刚
疫情过后,无论是保经济,还是保民生,都意味着大家要克服疫情影响,努力克服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债务违约可能藏不住,也摁不住,一旦政府应对政策不够宽松,债权人不让步,必然有一定量的债权债务案件稍后走到执行阶段。法院执行组合拳里雷霆不可挡的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有人会在执行阶段投机取巧,也会有烂好人出现,无论如何都不要逃避执行,更不要协助逃避执行为好。人民法院报新近登出一则案例,童某将自己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