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邻居家漏水漏到我家怎么办?吵架?打仗?往邻居家泼水?一文详解

问题描述

邻居家漏水漏到我家怎么办?吵架?打仗?往邻居家泼水?一文详解
1个回答

邻居家漏水漏到我家怎么办?吵架?打仗?往邻居家泼水?一文详解

 

一、发现漏水后,应该怎么处理?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拿着擀面杖去找邻居理论,甚至吵架,打仗,大动干戈,其实不然。

 

首先,看过电视剧吗?警察叔叔怎么做我们怎么做,当然,不需那么专业。我们只需要打开手机,拍照录像,固定证据,也可以发个朋友圈适当吐槽。

其次,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第一时间初步维修,避免更大损失,同时,要求物业如实记录情况,并去邻居家询问情况。如果确定确实是邻居家漏水,侵权了,要求物业组织双方协商,并且在协商过程中也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最后,若协商不成,可以尝试起诉处理。这里有个关键点就是可以先别着急做鉴定,可以初步评估一下受损区域和物品遭受的损失,列清单,待起诉后需要再做鉴定,这样很可能为被侵权方省掉一笔鉴定费用。

 

二、漏水造成的损失,如何索赔?

 

首先找到漏水原因,若是邻居的原因,邻居应当及时整改维修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若是房屋质量问题而并非人为损坏,房子有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可以尝试找开发商进行处理。同时,若开发商多次维修不好,业主也可以尝试自行找人维修,维修费由开发商承担。

若开发商态度恶劣,不予理会,可以尝试到监管部门投诉、去法院起诉或找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权,具体根据情况自行斟酌考虑。

 

三、确因邻居家漏水产生损失,但邻居拒不赔偿怎么办?

 

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维修和赔偿。若邻居对法院的判决也置之不理,受损方因为房屋还要居住使用,不能一直等下去的话,可以先尝试自行找专业人士进行维修,保留好相关票据,待最后起诉向邻居主张因维修所产生的实际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四、邻居装修导致漏水,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主要看物业是否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问题,应首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五、出租房漏水,找房东还是找租客?

 

原则上来说都可以,因为要找到实际侵权人。但实务当中可能由于房东比较稳定,好找,毕竟是房产所有人,所以可能受损方一般会优先找房东,因为如果案件系相邻关系纠纷,业主虽然并非侵权人,但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房东也不会承受无妄之灾,房东在做出相应赔偿后,可起诉实际侵权人租客,向其追偿。对于邻居因为漏水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双方酌情商定。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六、新房出现漏水等问题,如何维权?

《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了,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1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但要注意,因住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