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起草的背景
一是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
2017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
二是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我市“3.17新政”从严需求端调控基础上,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此次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整合以往各类出售型保障房和政策房,回归住房居住属性,促进保障房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充分发挥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双重作用。
三是总结自住房工作经验。2013年以来,我市已在自住型商品房工作中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如供应对象限定为无房家庭、实行按区域分配、引入专家审查提升规划设计标准等,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一致认可,有必要通过完善政策加以固化。
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今后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办法》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和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让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的人实现住有所居。
二是有利于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平抑房地产价格。本市正在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推出,通过合理定价,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将对我市房价平稳运行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建设方面
一是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二是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技术导则。相关管理部门将严格按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
二、审核分配方面
一是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是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三是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三、规范管理方面
一是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二是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三是从严查处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行为,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四、新老政策衔接方面
《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办法》执行。
《办法》的重要亮点
一是“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二是实现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实现高效、便民服务宗旨。
三是规范退出机制。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此举有利于实现共有产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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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2、首付比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不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央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一条购房提取记录,且符合二套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仍按照“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执行。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
最新发布的上海小产权房政策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广东未婚生子的政策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二、未婚生子后补办结婚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
1、规定已有两套住房的当地人不能买房,外地人买房也要提供一年的在当地交纳个税和社保的有关证明2、明确规定:无法提供在三亚纳税1年以上(含1年)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非三亚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三亚主城区购房。
长沙二套房贷款政策按照长沙各银行执行的政策,二套房贷首付基本已经达到四成,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上浮15%、四套房上浮20%。但在利率优惠上,多数银行下浮比例为25%,也有银行二套房贷利率可下浮29%。笔者1月13日了解到,目前长沙市各大银行已执行二套房贷首付四成的要求,对普通客户实行利率上浮10%的政策。各银行总体而言就是要从个人资产、职业、收入、存贷款情况、征信记录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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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公积金缴存一年(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这样的:1、个人最高可贷到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到50万,夫妻双贷最高60万,其中一方有补充公积金的可以贷到70万;2、公积金卡内余额的15倍(购买二手房),如果购买新房的话,是卡内余额的20倍;3、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公积金月缴存
1、没有针对单亲家庭的补助,但是生活困难是可以申请低保等贫困补助的。2、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
香港限购政策包括以下内容:1、香港本地户籍,已婚家庭限购两套俩套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单身人士限购一套商品住房或二手房;2、外地户籍或境外人士,可在香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或二手房,但购房时需出示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且缴纳时间达到规定的年限。【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
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查看您当地公积金管理的具体规定。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公积金缴存基数: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军人家属生育在合理医疗费用中进行补助,给予探亲假护理假,给予生育补偿。《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1、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自建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2、自建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自建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自建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
有约定按约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35%。你好,现在最新的上海买房贷款政策是这样的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50%,购房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70%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职工: 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可办理病退。 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
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福州二手房交易新政策问题回答如下:二手房交易的费用可分为卖方和买方两种缴纳情况,具体费用如下:(1)卖方二手房税费:1、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2、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两年)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4、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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