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第六章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第四十三条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十五条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四十七条气瓶使用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
二)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三)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四)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五)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8.3条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表11防火间距(mj)铁路、道路厂内铁路线中心线厂内道路路边主要次要名称液化石油气储罐351510甲类物品库房30105甲、乙类液体储罐251510内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于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于5乙烘站设计规范GB50031第2.0.6条独立的乙快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表表5独立的乙快瓶库乙快实瓶贮量(个)防火间距(m各类耐火等级的其它建筑物民用建筑,屋外变、配电站
一、二级三级四级 ;15001215于 ;150015于30第4.0.6条空瓶间和实瓶间应分别设置,灌瓶间或汇流排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的实瓶间相通,各自应设独立的出入口。
3/3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个时,空瓶、实瓶和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空、实瓶应分别存放;空瓶、实瓶与汇流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m。
第9.0.10条乙炔站和车间的乙炔管道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每个焊炬、割炬或淬火炬,应设单独的岗位回火防止器。回火防止器设保护箱时,必须采用通风良好的保护箱。厂区及车间架空乙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最小净距
(1)乙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燃气管并行敷设时,其最小并行净距,可减小到0.25m。
(2)乙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氧气管道或其它不燃气体管道(不包括氯气管道)同一水平敷设时,管道间水平净距可减少到0.25m,但应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高范围内,应用松散的土或砂填实后再回填土。
氧气站设计规范3.0.6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氧气压缩站房、供氧站,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但可与不低于其耐火等级的除火灾危险性属“甲”、“乙”类的生产车间,以及无明火或散发火花作业的其他生产车间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并应设至少一个直通室外的门。
3.0.7输氧量不超过60m3/h的氧气汇流排间、氧气压力调节阀组的阀门室,可设在不低于三级耐火等级的用户厂房或建筑内的靠外墙处,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1.5h的墙和丙级防火门,与厂房的其他部分隔开。
3.0.9氧气汇流排间,可与同一使用目的可燃气体(不含液化石油气)供气装置或供气站毗连建造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一建筑物中,但应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相互隔开。
6.0.12气体灌装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瓶间、空瓶间和实瓶间的通道净宽度,应根据气瓶运输方式确定,宜不小1.5m;采用集装格钢瓶组时,宜不小于2.0m;
2、空瓶间、实瓶间应设置钢瓶装卸平台。平台宽度宜为2m高度应按气瓶运输工具确定,宜高出室外地坪0.41.2m;
3、灌瓶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均应设有防止瓶倒的措施。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溶解乙炔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并符合本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要求;
三)操作人员应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九条使用溶解乙炔时,应严格遵守溶解乙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前对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溶解乙炔气瓶不应使用。
二)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溶解乙炔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严禁碰撞、敲击;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溶解乙烘气瓶内的气体严禁用尽,应留存不低.05Mpa的剩余压力;
三)溶解乙炔气瓶放置地点,不应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垂直投影距离不小10米;不应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源的场所;
不应受曝晒或受烘烤;不应放置在电绝缘体上;
四)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者不得自行对溶解乙炔气瓶瓶阀、易熔塞等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溶解乙炔气瓶进行焊接修理;
五)移动溶解乙炔气瓶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六)溶解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七)溶解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溶解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溶解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溶解乙炔气瓶瓶阀。
第四十六条溶解乙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乙烘站设计规范(GB50031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140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溶解乙炔气瓶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二)溶解乙炔气瓶库房应避开放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小15米。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降温条件,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严禁任何管线通过;
三)溶解乙炔气瓶存放量超过5瓶的库房,应用非燃烧体隔离出单独储存间,其中一面为固定墙壁;溶解乙炔气瓶储存量超过40瓶时,其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10米,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四)溶解乙炔气瓶库房严禁储存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
五)库房内溶解乙炔气瓶应直立储存;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储存的溶解乙炔气瓶应无泄漏,安全状况完好。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2、《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2021修正)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遗憾的是只是鼓励性条款,并且没有规定天数。2021年9月以来,20多省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
法律分析社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组成,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1%,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1%,个人不需要缴纳。缴费比例各地不同,具体询问当地社保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
法律分析暂估价招标管理相关规定是:“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
一、对放火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有哪些?关于放火治安处罚法这个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根据《消防法》,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故意放火是犯罪的行为,所以故意放火不会给予治安处罚,而是按刑事犯罪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
航班取消规定的赔偿标准:在中国,非承运人原因(如天气原因、流量控制、空中交通管制原因、旅客自身原因等)导致航班取消的一般不予赔偿,由承运人原因即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或预计延误四小时或以上,航空公司要承担客票的退、改、签费用,并应根据延误时间向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
法律分析县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以及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法律分析育儿假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法律依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
对放火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有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就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再者就是情节比较轻的就会处警告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故意放火的就可以直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判决。
一、确认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方法 既然股权转让是企业转让财产的一种行为,那么自然也会出现股权转让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的出台,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即企业可以在损失发生年度一次性确认损失予以税前扣除。 接下来又
民事诉讼的提审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提审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
对放火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有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就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再者就是情节比较轻的就会处警告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故意放火的就可以直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判决。
抚养费不是按照基本工资算。根据规定,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司法评估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七条法院收到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拍卖、变卖规定》第六条 司法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依据《企业职工患
法律分析暂估价招标管理相关规定是:“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的返还有以下法律规定:1、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损失的人不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1)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2)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3、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4、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1983年前后开始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