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涉嫌的罪名是什么?当时取保候审的原因是什么?检察院要求做笔录,可能是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笔录注意事项就是要求跟你说的一致。
大概率是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建议配合检察机关的要求。我们团队专业代理刑事辩护,可添加微信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以后传讯的内容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或检察院会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用以查明案件事实、核实证据。并且传唤并没有次数限制,只要办案单位认为应该再次制作笔录,就会再次传唤,这个没什么关系的,只要配合办案单位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
既不是好事 也不是坏事 因为取保候审最长期限达一年之久 公安司法机关办案期限不那么紧张 往往办理进度较慢 可能长时间不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法律意见】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
【法律意见】1、需要数个月,其中要侦查、移交、公诉、审判等程序,具体看以下条文。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2、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刚出来,只要没复吸,应该不会再强戒。但您一定要珍惜美好年华,远离毒品,拥抱世界。
你好,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建议你当面咨询。
你好,取保候审是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办案机关因案件的侦办或程序需要均可传唤当事人。取保候审的,具体的罪名、量刑由法院判定。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或法院审理的,应当及时委托律师调取全案的卷宗和证据,结合案件有针对性的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你好 ,去报不代表没有犯罪,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介入。
涉嫌帮信罪,取保候审不代表案件的结束,依然要判刑坐牢,至于判多久完全取决于你的辩护律师专业性,本人已经办理过多起无罪和缓刑案件
取保候审去外地报备的流程是: 一、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如实说明去处、理由; 二、在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后,就可以携带相关的批准文件和本人的证件去外地。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
根据通知配合调查即可。
您好!这就要羁押了。您具体是什么案情
员工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申请停薪留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则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其实际的工作天数来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
你好,需要审查起诉,向你了解案件事实情况的,告知你移送起诉。
你是哪里的,是什么案件呢
取保候审后案子的结束方式: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撤销取保候审;2、应当追究责任的,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依法执行刑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公司放假休息扣工资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
您好,不一定,一般来说,你们是共同行为,如果要求准备开庭的话,是五个人一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