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了美化工作环境,增强工厂、商场的市场竞争能力,购进一批花草、树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呢?应该取得何种发票?
【税收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税务风险】
1、购回的花草、树木如果直接在土地或建筑物(花池等)中栽培,为其他土地附着物,应属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那么上述购进花草树木的进项税额就不可以抵扣。
2、购进的是盆栽的花草没有附着于任何建筑物,可以任意搬动或移动,则不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若直接用于美化生产、经营场所,属于用于应税项目,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若用于企业的福利部门,如员工宿舍、食堂等福利部门的,则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购进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一)增值税遵循征扣税一致的原则,征多少扣多少,未征税或免税则不扣税。购进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及其他应税行为,并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也就无权要求抵扣税款。(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交际应酬消费是一
一、为职工购买工会活动奖品,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购买的花草、树木是否用于应税项目从购回的花草、树木使用形态来看有两种处理方式:在地上或花池里栽培和直接购回盆栽花。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新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称新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1、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境外B企业向其提供咨询服务,A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为B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6000元,但A企业不能够提供与该业务相关的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故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或相关科目6000贷:银行存款6
企业发生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关注下列税收政策规定:一是取得专用发票抵扣时限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对于受贷款服务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
这个犯罪强调的是通过虚开虚报或虚假交易等骗取了税务局税款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行为,这个罪名建议通过律师会见了解被告人的供述情况,后期核对税务账本,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建议积极退赔补缴税款从而从轻减轻免于刑事处罚
以下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
以下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非应税项目是指非缴纳增值税应税项目,如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及基本建设的在建工程等。基本建设在建工程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理等专项工程。专为基本建设在建工程购买的物资和应税劳务,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应计入购买的物资和应税劳务的价值中,随着在建工程建设计人工程成本之中。如果在建工程耗费的不是专为在建工程购买的物资或
购置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如何退税?如何规定?【律师解答】根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62号)第三章的规定:退税申报第九条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应缴增值税增量计算,按季度办理退税的办法,于4月、7月、10月和12月分别办理。纳税人12月份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当在次年4月办理退税。第十条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
某新办玉米加工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加工玉米淀粉和玉米油,同时生产副产品玉米粕。公司购进玉米能否抵扣进项税额?专家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34号)规定,自201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玉米深加工生产除饲料产品之外的货物,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提进项税额。如该公司玉米深加工只生产玉米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根据《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
会计无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
问:销售公司购买自用的商务用车,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如何判断?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
1.可以抵扣的。员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高铁票,手机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是住宿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2.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年会属于福利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再如企业招待费中,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3.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一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1)以票抵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形1.用于简易计税项目;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3.用于集体福利的;4.用于个人消费的;5.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7.购进的贷款服务;8.购进的餐饮服务;9.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10.购进的娱乐服务;二、因操作不规范导致不能抵扣的情形11.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12.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凭证不合规导致不能抵扣的情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例1:B公司从C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17万元,款项已支付。借:固定资产1170000贷:银行存款1170000(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