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的目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过有关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或者驾驶执照后,才准予独立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二、原则与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推荐使用教材。
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推荐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局制定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2、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XX用。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4、根据我公司的工作的需要,现需要培训的特种作业主要是电工作业。
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高压电工作业是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三、具体实施步骤
1、培训的机构:
2、培训的地点:
3、培训的时间:
为期9天的培训,但具体的开学时间要由培训机构根据报名的情况另行通知。
4、培训人员的分配:
继电保护类:
高压试验类:
5、每个学员的费用(预计)
6、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3)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7、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2)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3
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
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
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
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8、注意事项:
1)要先报名交学费,培训机构才能确定培训时间。
2)去培训的人员,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分成两批去学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电焊工、金属焊接切割、通风、提升运输、采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对作业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三、安全培训中心根据外培计划,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根据年
平罗_XX公司一、电工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应由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2、所有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设置。3、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线路地面要有埋设电缆标志;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金属接触必须套上防护套管。4、场内禁止使用裸体导线。5、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悬挂“高压电危险、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9-20 颁布日期:1991-09-20 文号:劳安字[1991]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特种作业工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徽XX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1)班组长及带班人员的安全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方案一、培训的目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过有关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或者驾驶执照后,才准予独立操作。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
1.1电工作业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2.2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3学校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技术学问,参与国家规定的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果合格;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2-真理惟一牢靠的标准就是永久自相符合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从事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培训方法: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培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多少年复审一次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不含煤矿),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一、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需要哪些证件?特种作业上岗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包括的专业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及以上学历;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政务服务大厅2号窗口办理五、办理时限六、办理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七、办理费用该事项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合格(一)内科1、器质性心、肝、肾疾病:(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心电图明显异常者。(2)急性肝炎和慢性肝炎、肝硬化。(3)急性肾炎和慢性肾炎。2、血压超过160/90毫米汞柱(2.131.20千帕斯卡),低于86毫米汞柱(1.157.5千帕斯卡),包括单项血压数值,船舶驾驶,血压超过140/90毫米汞柱(1.
一、申请本人或培训机构项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行政许可办理中心(简称“分局办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二、受理分局办理中心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及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高举申请人需要补告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
一、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条件有哪些1、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一般危险性都较大。2、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因此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二、特殊工种工作时间累计计算吗1、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 2
第1条为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999年第13号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一、电工作业; 二、 锅炉(含水质化验)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三、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 金属焊接(含气焊)作业; 五、 登高架设作业; 六、 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 七、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
一、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努力探索规范化途径。建立员工个人工作档案,详实记载员工工作经历,体检状况,工作考核状况等。2、继续加强员工的思想工作,引导她们牢固确立保教意识、服务意识,树立工作主人翁精神。3、继续坚持每日巡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症结,并与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发挥指导功效。4、继续实施员工工作考核制度,奖优罚劣,进一步激发后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二、加强园资园产管理,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