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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私企中是否存在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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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私企中是否存在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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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干部身份,按岗位确定身份。自劳动法实施,打破各类用工制度的界限,没有固定工与临时工支付,没有全民职工与集体职工之分,没有干部与工人身份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制干部身份,按照所在岗位确定身份。

因此,当事人下岗之后,没有干部身份需要保留。职工下岗后,即使是考入行政事业单位,也不是按照所谓本不存在的干部身份作为条件,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46.关于在企业内录干、聘干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各种不同的身分界限随之打破。

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二、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便民利民(五)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

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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