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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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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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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房产证上虽然是一个人的名字,写着共同共有,说明房子是你与家人共同建设的财产,而不是你独自一人建设的财产,所以房子是属于你与家人的共同财产。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

按份共有:所谓房屋共有,是指两个单位以上,或者两个以上共有的房屋。共有的房屋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的产生基于一定的共同关系,这种共同关系,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合伙合同关系。

在共同共有中,各个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每个共有人在使用房屋时都不能排斥其他共有人的使用权利。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按照各自占有的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就是说,各个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这种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分为若干份,各共有人各自享有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整体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各共有人虽然拥有一定的份额,但是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房屋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基于共有房屋的全部。

作为共有关系的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具有一些相同点:两者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共有人的权利都基于共有物的全部。

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

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

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各共有人的房产份额。

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房产进行分额,确定自己的份额。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一套四房两厅商品房,就不能划分哪间房是丈夫的,哪间房是妻子的。

假如夫妻离婚,即可依法进行分割。而按份共有,是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3、对共有房屋的处分方式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的介绍了。房屋的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并不是很重要,只要能拿出一定的证据证明房屋的购买的本人,就可以分清楚房屋的所有权的问题。

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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