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有哪些
一、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
(一)、单独调解: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调委会单独进行的调解。
(二)、共同调解: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协调配合,一起进行的调解。共同调解实施起来较单独调解要复杂,因此,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与其他地区或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纠纷时应注意:
1、在受理后,必须分清主次,以一个调解组织为主,其他调解组织协助。一般情况下,以先行受理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其他各方为协助调解方。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受理时,应本着有利于纠纷调解的原则确定由其中哪个调委会管辖,并以有管辖权的调委会为主调解,其他有关各方协助调解。
2、在实施调解前,要详细研究制定调解计划,明确分工。在进行调解时,参与调解的调解组织要相互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3、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防止小团体主义、宗派主义对调解工作的干扰。
4、调解协议达成后,各调解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本辖区内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5、以为主方的调解委员会进行纠纷统计,并做好纠纷档案管理工作。三、直接调解: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
直接调解可以单独调解,也可共同调解。
(三)、间接调解:调解人员动员借助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的力量进行调解。间接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经常运用的一种工作方法和调解技巧,其中蕴涵着深刻的哲学道理。
(四)、公开调解:在调解纠纷时,向当地群众公布调解时间、调解场所,邀请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加,允许群众旁听的调解方式。
这种调解形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及广、影响大、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严重过错,并对群众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纠纷,以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采取公开调解的方式要注意:
1、纠纷选择要有典型意义,要使群众通过参与调解达到受到法律、政策及社会公德教育的效果;
2、所选择的纠纷不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
3、要注意方法,不能搞成“斗争会”或“批判会”,应以说服教育为主,促成当事人之间和解。公开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的重要方式。
二、调解书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实践中很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裁决书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此时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调解书、裁决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不论我们通过哪一种方式受理纠纷,都必须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的,就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纠纷调解的常用方法有哪些1、借用力量法:适用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数额较小的经济债务等纠纷,即发动纠纷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亲劝亲、邻劝邻、知心人劝知知心人,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亲身体验法:适用于邻里方面的堵路、用水、污染等纠纷。方法是:让一方当事人亲临现场体验,使其感化,达到矛盾纠纷的解决。3、联合调解法:适用于影响面大,涉及面宽的水利、山林、厂社、劳资等群体纠纷,当出现较大纠纷时,既
民事诉讼并不是一定要诉前调解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此为法院调解原则。民商事案件适用调解原则,但不是所有案件都要经过调解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治安调解的协议内容有哪些(一)治安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三)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四)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治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调解协议履行期满办案民警应当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对已经履行调解协议
法院调解的注意事项如下:1.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2.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原则。3.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
注意三点一是调解人员也没有与被调解人有亲属关系二是对方的证据双方真实有效三是调解人员双方当地卫生局的专业调解人员
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民事审判工作长期以来的成功经验,是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调解制度的存在,有力地化解了民间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国内外的一些法律专家和学者对中国的调解制度都大加赞扬,认为调解制度我国司法领域的一大特色。 一、法院民事诉讼调解的理解 1、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1)法院调解适用于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
1、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2、大部分经营者都选择的是个人经营,就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是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所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3、变更组成形式一般为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更为个人经营手续很复杂。
洗钱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钱模式。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3、违规转账洗钱,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高卖低买等手法向国外转移赃款。5、成立外资公司或利用外汇黑市跨国洗钱,洗钱后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6、骗税洗钱。成立假企业,搞假出口,骗取退税后将非法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分散转款。7、利用关联单位洗钱。8、异地大额套取
在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纠纷中,最常见、最复杂的就是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争议了。据了解,目前我国存在的停车位权属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停车位为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停车位,需要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管理费,其他人交纳停车费。二是停车位为小区的私人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时,首先要向开发商购买停车位的使用权,例如购买70年或者50年的使用权,该停车位为专有使用,其所有权或者归属于开发商,
补贴下发形式有两种补贴的下发大致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一卡(折)通”发放,二是到相应部门,在特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惠民“一卡(折)通”办理流程一卡通的“卡”,通常指的是“惠农卡”,全称“金穗惠农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基于金穗借记卡业务平台研发的,面向全体农户发行的综合性银行卡产品。办理流程一批量申领:①申领人向村委会等与中国农业银行有委托合作的机构提出办卡申请,申请时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灵活就业人员的常见形式有哪些1、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如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的人员。2、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就业者,包括:自雇型就业,如个体经营业户;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3、自营劳动
2.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匿收入。“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正常情况下余额应该在借方,但有些企业往往先出现该科目的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这是不合常理的。他们之所以把销售收入放在了其他应收款账上,就是为了隐匿收入、逃避税收。例如,某零售公司的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左右,税务部门将其划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财务部门预测今年的销售额肯定超过180万元,预计为250万元。于是将80万元的主营业务
一、法院可以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其它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经审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工作,提高裁判质量,确保司法统一,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
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宪法;(二)年满二十八周岁;(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一、非理性诉求的概念 非理性诉求就是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当事一方或者双方持偏执态度、采取偏激手段,坚持不合理诉求不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就是非理性诉求。 二、群众非理性表达诉求的表现形式及种类 (一)从行为方式看,主要分为: 1、辱骂、威胁、恐吓、围攻、殴打法官、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法官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以及对法官的职务升迁等予以威胁恐吓。 2、扬言杀人、自杀、自残向法院施加压力,以在
仿冒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仿冒行为不同于假冒行为,仿冒者一般都有自身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或者其他标识,但是它们不具备经营被仿冒产品或服务的资格或者能力。为了达到销售或取得比较高的利润的目的,就尽可能模糊或隐蔽自身的真实标识,夸大突出被仿冒的商品或服务的
1、在发生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情形时,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任意压低评估值,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和处置国有资产时,违反规定,无偿地或者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给非全民单位或者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在实行承包、租赁时,违反规定,低价发包和租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4、在企业改制时,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转让或者无偿分给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在财务管理中,违反
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下列三种:1、全日制用工。2、劳务派遣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