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的诉讼请求应否受理的问题,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若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起诉,则当事人因此所承受的法律风险将持续存在,而无任何救济途径,故应认为其对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诉讼请求具有诉的利益,该纠纷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节选)(2020)最高法民再8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王惠廷,男,1953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南开区,现住天津市红桥区。
再审申请人王惠廷因起诉巴州赛瑞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瑞公司)、曹永刚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新民终39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作出(2020)最高法民申110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王惠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依法立案受理本案。
事实与理由:王惠廷已从赛瑞公司辞职,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应再作为赛瑞公司法定代表人。赛瑞公司、曹永刚将王惠廷继续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三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致使王惠廷因赛瑞公司债务的执行问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侵害了王惠廷的合法权益。
另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新28民初84号判决驳回王惠廷诉讼请求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该案应当以曹永刚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王惠廷的起诉,因此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
王惠廷请求赛瑞公司和曹永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确认赛瑞公司的任何法律行为与其无关,具有诉的利益和事实、法律依据,应当立案受理。
。。。。。。。二审法院认为,王惠廷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赛瑞公司任何法律行为与其无关的诉讼请求,不具备诉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王惠廷要求曹永刚履行变更赛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与其在(2016)新28民初84号案件中提出的要求曹永刚立即办理注销其所担任的赛瑞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诉讼请求实质相同,属于重复起诉。
股东会决议的履行问题系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问题,属于公司自治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人民法院不能强制履行股东会决议。
因此,对于王惠廷要求赛瑞公司履行《股东决定书》,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院认为,本案的主要问题是:对于王惠廷的起诉应否立案受理。判断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王惠廷的起诉,应依据其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予以具体分析。王惠廷在本案中的主要诉讼请求包括两项:
1.判令赛瑞公司、曹永刚履行公司股东决定并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
2.判令赛瑞公司任何法律行为与其无关。所依据的主要事实是,其系赛瑞公司聘任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数月后辞职,不再参与赛瑞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赛瑞公司未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侵害其合法权益。首先,关于王惠廷提出的判令赛瑞公司、曹永刚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的诉讼请求应否受理的问题。王惠廷该项诉讼请求系基于其已离职之事实,请求终止其与赛瑞公司之间法定代表人的委任关系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该纠纷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根据王惠廷所称其自2011年5月30日即已从赛瑞公司离职,至今已近9年,足见赛瑞公司并无自行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意愿。因王惠廷并非赛瑞公司股东,其亦无法通过召集股东会等公司自治途径,就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后作出决议。若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王惠廷的起诉,则王惠廷因此所承受的法律风险将持续存在,而无任何救济途径。故,本院认为,王惠廷对赛瑞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诉讼请求具有诉的利益,该纠纷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一、二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王惠廷该项诉讼请求,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需要明确的是,王惠廷该项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应予支持,应通过实体审理予以判断。其次,关于王惠廷提出的判令赛瑞公司任何法律行为与其无关的诉讼请求应否受理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条件。王惠廷该项诉讼请求中“赛瑞公司任何法律行为”指向不明,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对于王惠廷该项诉讼请求,一、二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并无不当。再次,关于王惠廷的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经查,(2016)新28民初84号案件的被告为曹永刚,王惠廷在该案中系以其姓名权、名誉权、信用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曹永刚办理注销王惠廷赛瑞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的登记手续而停止侵权,该案与本案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均有不同。故,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综上,王惠廷的再审请求部分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新民终392号民事裁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新28民初25号民事裁定;二、对于王惠廷关于判令巴州赛瑞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曹永刚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的诉讼请求,指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三、对于王惠廷关于判令巴州赛瑞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任何法律行为与其无关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起诉。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起诉,也能以自己个人身份为自己的个人事务起诉。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财务负责人吗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2、对于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1、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2、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3、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
1、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东会许可,且另一家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冲突,则法人代表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2、通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你的这个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吗?我的回答是不能,因为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开公司法人不用自己的名字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开公司必须由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存在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的自然人担任,即使不是公司员工都是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7、股东会决
1、将控股股东除名原由: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控股股东无表决权。2、看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
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可以经下列流程来变更法人:1、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携带相关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4、变更公司基本户,以及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法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在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是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自行决定变更,并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进行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
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吗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我国法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代表公司签属合同,谈业务,其任何商务行为都如同公司在行事,是一个看起来十分威风的职务。但出于某种原因,有一些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的,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甚至有公司股东为避免自己当法定代表人所承担的责任,而聘用专人做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任职就有离职,但法定代表人的离职不仅仅是办理完
根据《民法总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能直接、当然代表公司进行各项活动。法定代表人本身在理论上主要是一种虚职,其身后的身份即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才是掌握实权的主体。《公司法》除了上述条款外,涉及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条款
如果起诉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性质,然后才能确定被告的个数。
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签合同。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一般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但有一种例外情形: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该份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
1、可以的,但在另一家公司任职的话需获得本公司同意,否则本公司或有权解除劳动关系。2、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范围过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公司本身是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责任,如当涉嫌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等时负责人可能被判处承担责任,如法定代表人违反对公司的诚实尽责义务时,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等。风险提示: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不变更法定代表人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如果公司同意变更,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