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
二、
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
4.
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治侵吞、瓜分、贱卖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促进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
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均依法及时追缴发还被害人,或者责令退赔。
5.
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所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公正处理。
对虽属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或者罪与非罪不清的,应当宣告无罪。对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的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不得以犯罪论处。
6.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对于各类经济纠纷,特别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纠纷,不论实际损失多大,都要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排除各种干扰,确保公正审判。
7.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对涉案企业和人员,应当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以及配合诉讼的态度等情况,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在刑事审判中,对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中,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
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
8.
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对于经过审理不能确认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处理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等自然人犯罪不得任意牵连企业法人财产,处理企业犯罪不得任意牵连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个人合法财产。
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处理涉案人员犯罪不得牵连其家庭成员合法财产。按照公开公正和规范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涉案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2016年11月28日,法发〔2016〕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民事卷V》 2017年9月版 第3535页 观点编号1570
经济纠纷和诈骗的区别
1、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一个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一个是严重侵害社会的行为,他们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一样,这两者如果不加以区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3、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
你好,债务纠纷与诈骗的区别如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劳动关系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因劳动关
拟同意与同意的区别有:1、拟同意是还未同意,有考虑和权衡的空间,或者是打算同意。其一般在正式场合或者在正式的材料以及相关文件中出现,是比较书面化的一种用法。2、同意就是认同所提出的看法,其使用场合广泛,口头书面均可使用。
离休与退休的区别离休与退休的区别:1、对象不同。离休的适用对象为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人员;退休的适用对象为1949年10月1日(含)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2、福利不同。离休人员离休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退休人员退休后按照本地政策领取退休金;离休与退休的区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
一、批捕与逮捕的区别 批捕与逮捕的区别是如下: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后批捕会
违纪与违法的区别有:1、两者范围不同,违纪主要是指违反一个组织内部纪律的行为;违法是广义上的法律;2、危害程度不同,违纪是影响单位整体形象或者影响工作;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3、处罚结果不同。违纪是内部处理,一般有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违法处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等。
通行证与签注的区别:1、通行证是出入境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签注一般是附注在通行证上。2、通行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而签注有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期限。3、通行证与签证的其他区别。当事人在通行证有效期内可根据需要办理相应签注。
依剧普法2021年8月随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阶段的结束,腾讯视频上线了一部扫黑除恶的网剧《扫黑风暴》该剧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筛选的真实案例改编,讲述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中江省绿藤市,发生了一系列事件后“前刑警”李成阳、年轻刑警林浩在督导组的指导下,和专案组组长何勇共同协作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成功抓获的故事,在该剧中涉及到了诸多的法律问题,下面就请跟随着王律师一起追剧一起学习吧~~~~ 该剧的
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是:探矿权是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探矿权人行使探矿权的结果是地质成果报告,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采矿权是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采矿权人行使采矿权的结果是获得矿产品,作为一种实物商品属于有形财产。
法律分析:土葬是没有补偿的,只有火化才有补偿。土葬是不允许的,如退休人员死亡应发放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事业单位人员死后应当发放20个月的基本工资国家提倡火葬(出外);根据相关规定,在实行火化地区,必须出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没有火化证明的不发给丧葬费。按照相关规定,国家推行火葬,在实行火葬地区,没有火葬的职工,死亡后,是不能领取任何费用的,只有火葬才可以,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领取手续的时候,要出示
法律与法治的区别是:强调的方面不同。法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且关切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目标。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
城市更新与拆迁的区别是:城市更新相较于征地拆迁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发挥开发商等市场主体的作用,让民意做决定。城市更新一般由开发商和业主直签两方拆赔协议,征地拆迁一般由政府和业主直签两方拆赔协议。
占有与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所有权包括了占有权,对于自己依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占有,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相应的支配。所有权包括了收益与处分。占有权是对于相应的物质进行非法占有,即使合法的占有了物质也并不是有所有权的权利。 一、占有与所有权的区别 占有首先是经验性的实证概念,表达了对物事实上的控制支配状态。而构成占有,需要有特定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的主体、有作为有体物的客体以及体素和心素要件。
虚假宣传与欺诈的区别主要是两者采取的手段不同。虚假宣传一般是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而欺诈一般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方法。
一、合伙人与雇佣的区别 合作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成员之间形成的一种协调关系,以保证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或效益。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首先看双方是否有书面或口头雇佣合同,劳动力与报酬是否成为交易对
一、村集体用地与宅基地的区别 1、定义不同 集体用地又称为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因此宅基地是包括在集体用地里的。 2、用途不同 集体用地的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种
全资是由单位全部出资,一般是由母公司下成立全资子公司。独资是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法律规定,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有:(一)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二)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范围大于人民,人民仅包括除敌对分子和被依法剥削政治权利的人群;(三)公民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人民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