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及特征
一、赌博罪基本概念
本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本罪侵害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二、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
这种人俗称 "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
只有"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三、赌博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三、刑法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刑法的法律性质,亦即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之一部分所具有的特征。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大法。宪法之下有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基本的部门法律。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如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比较起来,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律都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关系的。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例如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调整的只能是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但在这一点上,刑法是一个例外。
刑法不以特定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而是以特定的调整方法使它与其他部门法律区别开来。刑法的调整对象不限于某一类社会关系,而是调整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
仅以调整对象为标准,无法把刑法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任何一种社会关系,只要受到犯罪行为的侵犯,刑法就规定对这种行为予以一定的刑罚处罚,从而使这种社会关系进入刑法调整范围。
在这个意义上,刑法可以说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没有刑法作后盾和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很难得到彻底的贯彻实施。就惩治违法行为而言,其他部门法可以说是“第一道防线”,刑法则充任“第二道防线”的角色。
其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任何法律都具有强制性,任何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干预。
例如,违反民法的,要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等。但是,所有这些强制,都不及刑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制裁即适用刑罚严厉。
刑罚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而且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以营利为目的
本罪的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以通过在赌博活动中获胜或者通过抽头渔利以及收取各种名义的手续费、入场费等手段,取得金钱等非法物质利益的行为。
至于在赌博活动中是否真正获利,并不影响对赌博罪的认定。
(二)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
这里的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多数人参加赌博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本罪的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从事赌博活动,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者虽有正常职业但兼业赌博的人。长期受雇于赌场,专门代表赌场与顾客赌博的人,通说认为也属于以赌博为业。
(三)本罪的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以赌博罪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四)不构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303条规定,构成赌博罪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缺乏其中任何基本条件的,一般情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五 、容易混淆的主要罪名
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界限
这两种罪虽然侵害的共客体均为公共秩序,其行为方式都与赌博有关。但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而后者则表现为公开或秘密地开设营业性赌场的行为。赌博罪以实施赌博行为为主,比如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某等人聚众赌博案”,被告人张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嘉峪关市朝晖小区一住房内纠集20余人以“推饼子”方式聚众赌博,并由被告人马某帮助从中抽取渔利5000余元。
破案后公安人员当场缴获赌资39617元、赌具麻将牌一副。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等人8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则以提供场所为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比如广东省广州市“钟某等人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钟某开设境外“六合彩”外围赌博网站,组织开展网络赌博活动。
网站设“总代理”、“代理”、“会员”等不同层级职位,上下级职位之间相互进行赌资及盈利额的交收,“会员”负责接收他人的投注,并按比例抽取他人投注金额占为己有。
截至案发,接受投注金额合计人民币118万元。被告人钟某因此被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需要指出,如果行为人开设赌场又具有聚众赌博行为的,一般应择一重罪处断,应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于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
但是,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圈套的方法又是他人参加赌博,并以欺诈手段控制赌局的输赢结果,从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赌博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
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为赌博罪。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赌博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裁量意见》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属于参与赌资较大,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个人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属于“参与赌博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罚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规定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
赌博罪与抢劫罪界限
两罪性质不同,一般不易混淆。但参加赌博的人,因输了钱不甘心抢了赢钱的人的这种情形下要注意。参赌的人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夺赌资的,因为是发生在抢赌场的当时,可以认定是赌博行为的继续,是赌博罪行的表现,仍定赌博罪;
但参赌之人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赌资的,应定抢劫罪,与赌博罪实行并罚。
罪数认定问题
根据刑法287条之一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根据刑法287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赌博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因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法定刑比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罚严重,在发生发条竞合情况下,应当分别以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论处。
网络赌球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吗 网络赌球属于一贯参加赌博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涉嫌开
构成要件: 第一,侵犯的主体,是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出借、展示、赠送、讲解的方式,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第三,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但不具有牟利的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目的,有的是寻欢作乐;有的是寻找刺激;有的是取悦于他人。如果为了牟利而传播淫秽物品,则构成刑法第363条第一款规定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非法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赌博罪的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
恶意讨薪罪的构成要件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恶意讨薪罪这一罪名,恶意讨薪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具体定哪一罪名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 恶意讨薪罪的构成要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伪造证据制造枉法裁判等,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是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要件是故意等。 一、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1、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告发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调查的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
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申请贷款采取了欺骗手段;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通常是贷款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是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不相同、犯罪主体不同、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使用非法手段猥琐他人等。 一、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 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2.犯罪对象不同 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国家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役,并就征集对象的政治、身体、文化、年龄等条件和征兵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保证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需要。国防法规定:“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
一、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概念与
《刑法》中没有偷渡罪,相对应的罪名为:偷越国(边)境罪。1、客体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构成本罪。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向是故意。
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要件即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5、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事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二、故意伤害罪的表现形态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国家的司法公正性。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是实现国家刑事法律所体现的公正与公平的具体过程。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有徇私枉法的行为,则违背了法律的正义要求,严重妨害了国家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败坏了司法公正。(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法律依据】
1、客体是公共安全。如果放火行为没有也不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
骗取贷款,涉及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涉及下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