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上午9时12分,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的2909名代表投下神圣一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
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选举首次实现“同票同权”。
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经历了从8比1到4比1。有人将此形象地称为“四个农民等于一个城里人”。
新修改的选举法则第一次将这一比例规定为1比1。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说:“选举法一个很重要的主旨就是选举权的平等,但这种平等又要按照一定的客观历史条件来看待。
原来的8比1,在当时是合理的,现在的1比1,也反映了今天的客观现实。”
全国人大代表柏苏宁介绍说,江苏省射阳等地已于2007年开始探索按城乡人口1比1分配代表名额,效果良好。这次修改为这一做法提供了法制保障,更好地体现了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
“这次修改,使得城乡居民不仅是实质的平等,也有形式上的平等,这样更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则指出,除保障人人平等外,新修改的选举法还强调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以保障各地方、各民族的利益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得到体现。
“三者是相互密切联系的统一体,要综合地分析,不能相互割裂开来。”
“修改选举法适应了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大环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蒙古族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其其格表示,这次修改很及时,也很必要,体现了民族平等。
此外,新修改的选举法还增加了一系列的新规定,如: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等等。
还就设立秘密写票处、加强流动票箱管理等操作细节作出具体规定。
一些人大代表认为,这些修改使得法律规范更加严谨,增强了可操作性,很多细节也更加人性化,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从各国《宪法》规定和实践看,《宪法》修改程序一般包括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修宪草案、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但并非所有国家都必经这些程序。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审议法律议案时,对于宪法,需要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法律草案,需要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具体通过人数根据当届人大代表的人数确定。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干部的退休年龄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情形下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通常都在双月的下旬,会期大致一周左右。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拥有的权利是: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其行使的职权。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和最高地位。
1、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级别都是正部级。 2、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单位,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正部级,行政级别为:三至四级。
全国人大的职权包括: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具体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等。
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问题的决定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6-12-12 颁布日期:1996-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⒈最高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⒉最高任免权: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单位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⒊最高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重大事项都必须由全国人大来作出决定。但是全国人大代表分布在各地,每年只举行一次会议。在平时来处理事务的就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包括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如下:(1)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通过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如下:(1)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
公司法在确认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对一些特定问题的讨论等也规定了一些特别的程序,主要包括:(一)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较通常的12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规定,扩大了利益保护的范围。(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三)股东会
1、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2、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包括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立法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
1、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级别都是正部级。 2、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单位,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正部级,行政级别为:三至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