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有疑惑,或者可能存在错误的时候,应主动致电招标公司,指明疑惑或者问题所在.
招标方在开标前15天,就提问题者提出的问题,以书面补遗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前提是你也有书面的疑问提交上去.
如果过了规定时间,一般,有2中可能,1是直接电话解答.或者谁致函给谁回函,(也可能顺便电话通知各投标人)不发放补遗文件.
还有一种就是延期开标,并发补遗文件,进行技术调整.
这样的情况存在的不多.因为多数小标不会这样来做的.
在投标人接到补遗文件后,要盖公章确认收到,回函招标机构,告之补遗文件已收到.(一般都是盖章确认并传真回招标公司)
再有,就是如果有技术联络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向招标人提出,等待招标人的现场回复或者书面回复!(不过这个联络会也是不一定有的哦~)
若是工程标,肯定要有踏勘的,也可以在这个时候提.但是给不给解答,就不知道了.
其实,这个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很容易出现的问题.你可以主动致电招标公司,如果给了你纸质文件的回函,就按照回函的弄,还有一点,就是只要确认,确实,一定是没有问题的答案,那就按照已有的答案来做.
有一点很重要的要提醒你,如果是提了问题,却得到的答案很模糊,甚至根本没有答案,那么,一定要按招标文件的来.因为招标文件是游戏规则,你都不遵守游戏规则,后果很严重呀~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他计算错误,把钱算多了,你按照正常的报,比规定的便宜很多,那你就按照正常的走,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嫌你的报价便宜的!
如果是算错了,算少了,预算下不来,那可就真的得琢磨琢磨怎么办了~
每个公司,每个施工单位都会有自己的想法,这个问题就不再这说了,因为多说无益嘛~
至于发现错误怎么办,还是最快的去找招标公司去,因为游戏规则是人家编写的.总会有个说法的.不要听风就是雨.要想好了,决定好了再去做.这样才不会变的盲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可以准备材料配合招标方做出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曰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不能提议质疑,产品并不符合标书参数是合法的。 参数只是衡量这个东西的性能用的,而招标用的参数有时候是完全和某一个东西的参数是完全相同的,有时候招标公司会根据业主的要求把参数要求指定的会有些偏高,是因为业主希望能找到更好的东西,,所以就算参数不符合,只要业主觉得这个东西虽然无全部达到他们要求的参数,但是也是能够用的,在某方面也是符合要求的,就能够把这家公司的东西定下来了 所以,参数只是评分时用的
2012年6月,王某因与吴某因房屋装潢款纠纷诉至法院。原告王某诉称被告吴某委托其对被告位于江苏省昆山市一处房产进行室内装潢,包工包料,总价12万元,双方立有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吴某支付了10.5万元,尚欠1.5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装潢款1.5万元。庭审中,被告吴某认可原告诉称全部事实,但称房屋已被原房主强占,要求被告向原房主索要,或等原房主赔偿后支付。最终法院确认该事实,判决被告吴某支付
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的处理办法是:1、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指定下
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请再审,具体是: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对本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应当负责,发现确有错误应当自己进行纠正,因此,民事诉讼法赋予法院对本院所作判决、裁定依法予以纠正的权力,院长发现本法院生效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违约,卖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抵押房产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一、社保中断的影响:养老保险一旦产生了中断现象,会严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社保中间断了几个月怎么办?1、可以补缴或者延迟缴费年限。但如果是在北京这种买房买车子女上学都需要社保连续缴纳五年才有资格申请的。2、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3、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
欠债人没有钱也没有财产的,是可以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书出具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因为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时,恢复执行。当然如果能与债务人协商分期还款的,可以分期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
重婚有孩子该如何处理
据您所述,如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主张您的权益
货车违章处理时需要:1、需要带机动车行驶证、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及处罚单(若无可不带),去当地交警大队或各支队打印违章罚款单,在15日内去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2、查违章的方法除了在交通执法站查询,还可以通过交警车管所网络查询、手机APP软件查询、违章短信提醒、电话自助查询等等。3、机动车违章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机动车违章查询便是查询这类违章行为的。交通违章后
欠债人没有钱也没有财产的,是可以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书出具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因为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时,恢复执行。当然如果能与债务人协商分期还款的,可以分期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
房地产面积差怎么计算房屋面积误差比公式如下: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约定计价面积房屋面积有误差该如何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等原因引起面积误差的,按下列规定处理:1、未征得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不按施工图纸施工或向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不实资料等原因
《招标投标法》中未对标的和注册资金有要求,只对资质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
需要根据招标文件来确定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