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可能免不了会犯望文生义的失误,但作为招投标各方,就非常有必要对招标投标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加以理解,以防止因为不必要的疏忽而失去中标机会。
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评标价、签约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你都厘清了它们的区别和相关关系了吗?
招标控制价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限价(招标最高限价也叫“拦标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将设项目的合同价格。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为省级造价管理部门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和《工程价目表》。
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投标价
投标价即“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合同价”。投标价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工程施工定额或参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定额,结合当前人材机等市场价格信息,完成招标方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项目内容的全额费用,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的投标报价行为。
投标价的确定原则和对投标价编制依据的要求是自主报价,同时要贯彻执行现行国家计价规范和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并参照各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价目表》。
投标报价是企业实力的展现,是投标人对建设项目的心理价位,也适合招标控制价相对应的下限价位。投标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价格依据,但它和评标价还是有区别的,签约合同价必须与投标报价保持一致。
评标价
评标价的计算是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综合考虑质量、性能,交货或竣工时间,设备的配套性和零部件供应能力,设备或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维护费用,环境效益,付款条件以及售后服务等各种因素,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权数或量化方法,将这些因素一一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并加入到投标报价中,最终得出的就是评标价。
实践中,评标价与投标价很容易混淆,因为评标价的依据就是投标价,评标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价格中的算术性错误,在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实质性内容并经过修正后形成的价格。
评标委员会依据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确定评标价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从而得出结论。
目前,国内评标的基本要求是,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或货物、服务清单数量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数性错误,如果存在就要按规定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签约合同价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合同价有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两者有区别。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合同总金额”,是工程发、承包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反映的是形成合同价格的条件和签订合同价格的依据,是招投标的结果。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即工程竣工结算价。
这和招投标所说的合同价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合同价应该为投标人的中标价,及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过系统的比较和评审后确定的价格,即签约合同价。
所以,签约合同价也不等于评标价。但是签约合同价必须要与投标报价相一致,因为这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理解并接受相关条件计算后,在符合自己最大利益的条件下,向招标方发出的要约,招标人一旦中标,该价格就是成为签订合同的价格,此价格就是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款,也是通过竞争后形成的比较合理的价格。
也就是说,评审调整后的缺项漏项必须调整到完成该工程内容中,但其投标报价金额不得变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量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数性错误,如果存在就要按规定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工程竣工结算价
竣工结算价为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变更、索赔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也就是前条所说的合同价格(工程竣工结算价)。
竣工结算价,要从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现场签证、索赔和综合单价及取费标准等方面全面确定工程结算价。另外,工程结算价有利于工程预算价,更不是工程决算价,它是在承包合同的工程价款基础上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后的工程价款。
工程结算价不一定都高于工程预算价,工程结算价通常都要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工程结算价有几种计价方式,按照合同类型分为:
1.总价合同,即:合同价+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价;
2.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价=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税率)+现场签证及变更(合同外新增项目)+索赔;
3.其他合同型式,根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计算出新的综合单价后,汇总出总的工程结算价。
招标控制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限价(招标最高限价也叫“拦标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第2.0.24条规定: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
投标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的区别是:最高限价理论上是招标控制价,亦可将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招标控制价和最高限价规定是: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最高限价理论上是招标控制价,亦可将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一般按照项目预算金额确定,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写明合理的招标控制价。
合同价和招标控制价是在投标前确定的。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将设项目的合同价格。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价格主要差别是: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价格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章程的条件完成招标项方针预算(假使有的话)、动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的投标报价。2、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
一、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二、如何审核招标控制价1、招标控制价金额是否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
此时要看签订合同时是否对漏项有明确约定,如果有明确的约定,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解决。公开进行招标,需要发布招标公告,要进行资格预审,还要制作标底。
标底比招标控制价高怎么办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即成为废标。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区别1、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是最高限价,投标价如超过则为废标。标底是心理价位,接近标底的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但在报价均高于标底时,最低的投标价仍能中标;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标底是绝对保密的;2、标底要开标前保密,在开标时宣布。招标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高了透明度;编制作用不同,在评标中,标底可以用来比较分析投标报价
附件3: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合同范本工程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根据南宁市XX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政府采购结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专业类别为专业。二、提交招标控制价时间提交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可以准备材料配合招标方做出答复。
招标控制价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公布!招标控制价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一旦不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因此应当在招标文件内明示或至少在截止投标前十五日公布以便投标人报价并参与竞争!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
保安保洁服务招标控制价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1、招标人权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这是很多人都不
1、投标价高于拦标价,可以直接废标。2、招标文件会要求,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低于拦标价,否则废标。3、所有单位都高于拦标价投标,只有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一般报价都要比标底价要,如果高出很可能就没有中标的机会,如果说其它公司报的都比你们高,那恭喜你有可能中标,但也不排队流标,如果招标单位无法接受这个报价的话,
合同价高于中标价是不合法的。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法律依据】《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
一、中标价和合同价的区别中标价,就是确定的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明的投标报价。也就是说中标价是中标人确定的价格,但首先他得中标。一旦选定中标人,也就视同招标人认可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因此,中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格不能修改。合同价,一般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定的拟建
法律咨询:开标时投标人提出的各种疑问怎么办? 律师回答: 直接记录在开标记录上,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
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1、因双方恶意串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中标无效;2、投标人未中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
合同价低于中标价是不合法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来订立合同,如果合同价低于中标价,是订立的合同背离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