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6家三甲医院一览
1、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南院区)[市南区|三级甲等]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898年,是山东省东部地区唯一的一所省属综合性教学医院。目前,医院本部占地6万平方米,东区占地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资产总额达20.6亿元,开放总床位1995张,职工26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50余名,博士240余名,硕士500余名,留学归国人员近百名。
医院地址:青岛市江苏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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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岛市**医疗集团[市北区|三级甲等]
青岛市**医疗集团是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公立大型综合医院集团,由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医疗集团海慈医院和黄海医院三所医疗机构组成,其中市中医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现有各级重点(特色)学科、专科35个,其中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院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和三级实验室1个。
医院地址:青岛市人民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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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部)[市北区|三级甲等]
青岛市市立医院建院于1916年,拥有近百年发展历史,具有丰富的历史积淀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上世纪九十年代,医院先后合并了青岛市皮肤病防治院、青岛市北九水疗养院、青岛市东部医院和青岛市人民医院等8个医疗单位,形成在岛城东、西、北连锁经营、多元化服务,在职职工3300余人,编制床位2000张。
医院地址:青岛市胶州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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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岛市**医疗集团[市北区|三级甲等]
青岛市**医疗集团以综合性“三甲”医院为基础,重点突出以肿瘤诊治为特色的多学科交叉发展。通过不断夯实"大综合"的基础势力,为"强专科"提供有力支撑,从而实现了与青岛市肿瘤医院和青岛市职业病医院平稳、有序整合的战略。
医院地址:青岛市四流南路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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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市南区|三级甲等]
青岛市市立医院建院于1916年,拥有近百年发展历史,具有丰富的历史积淀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上世纪九十年代,医院先后合并了青岛市皮肤病防治院、青岛市北九水疗养院、青岛市东部医院和青岛市人民医院等8个医疗单位,形成在岛城东、西、北连锁经营、多元化服务,在职职工3500余人,编制床位2000张。
医院地址:青岛市东海中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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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崂山院区)[崂山区|三级甲等]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区是青大附院2006年成功并购万杰医院后,于2007年1月27日正式开业。
医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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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市北区|三级甲等]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是山东大学与青岛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十二五”期间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医院于2013年12月26日开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位于青岛市合肥路758号,占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
医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合肥路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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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青岛眼科医院[市南区|三级甲等]
青岛眼科医院是经山东省卫生厅批准成立的集医疗、科研、教学、防盲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眼科专科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院长由国内唯一的眼科学院士、中央联系的保健专家、首届“山东省十大名医”谢*信教授担任。
医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燕儿岛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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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市南区|三级甲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是全军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首批“明明白白看病百姓放心医院”,系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青岛大学医学院、潍坊医学院、及大连医科大学教学医院。
医院地址:青岛市闽江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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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北区|三级甲等]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原名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于1999年由青岛市妇产医院、青岛市妇幼保健所、青岛市儿童医院合并而成,为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是一所技术力量雄厚,专业特色突出,医疗设备先进,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地址:南门:市北区同福路6号;北门:辽阳西路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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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黄岛院区)[黄岛区|三级甲等]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黄岛院区(青岛市西海岸医院)是由青岛市人民政府、黄岛区人民政府、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三方共同建设的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五台山路1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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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青岛市黄岛区中医医院[黄岛区|三级甲等]
青岛市黄岛区中医医院始建于1978年,业务涵盖医疗、教学、科研、中医预防保健、康复与健康教育等方面,承担着全区139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多家医学院校的教学、科研任务,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于2012年9月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成为青岛西海岸有史以来第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海南岛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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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青岛市传染病医院[市北区|三级甲等]
青岛市传染病医院暨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始建于1906年,拥有床位400张,设有感染科、肝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肝病科、血液净化中心、皮肤性病科以及医技职能部门等30多个科室,是目前山东省规模最大、岛城一流的集临床、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传染病医院,是青岛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点、青岛市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地址:青岛市抚顺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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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南区|三级甲等]
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是山东省首家中西医结合医院,亦是市属综合性医疗机构。院内设有青岛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
1989年确立为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1995年经国家、省中医管理局批准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嘉祥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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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北院区)[市北区|三级甲等]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北院区建设成为以肿瘤综合诊治为主,内、外科门诊诊治为辅的高端专科医院。市北院区设肿瘤化疗一科、肿瘤化疗二科、肿瘤化疗三科、综合内科5个病房科室,重点打造以呼吸系统肿瘤、消化系统肿瘤、乳腺肿瘤综合诊疗及内科综合诊疗为主的精尖亚专科。
医院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嘉兴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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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市北区|三级甲等]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由青岛港集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合作,在原青岛港口医院的基础上组建的心血管病专科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开业以来,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派出了由心脏外科、内科、麻醉、体外循环彩超、放射、介入治疗、护理等20余名专家常驻青岛开展工作。
医院地址:青岛市南京路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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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北区|三级甲等]
中心位于市北区南京路299号,建筑面积为1.7万平方米。目前编制病床650张,现有员工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31名,中级职称93名,硕士学历的专业人员47名,硕士生导师8名,并配备了一支医疗技术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专业队伍。
中心设置老年、心理咨询、失眠、美沙酮维持治疗等特色门诊。
医院地址:青岛市南京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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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可以报警的
玄武区三甲医院名单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院南京军区机关医院白下区三甲医院名单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秦淮区三甲医院名单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中医院解放军四五四医院建邺区三甲医院名单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中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鼓楼区三甲医院名单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
依您所述,做心脏支架手术不成功,对于三甲医院来讲属于未尽到注意义务,初步判断为医院的医疗过错,医院的医疗行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莱西市的主要医院为以下三家:莱西市市立医院,莱西市人民医院,莱西市中医医院,具体医院情况如下:1、莱西市市立医院[莱西|二级甲等]莱西市市立医院简介莱西市市立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是全市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接结算定点医院,全市在乡优抚对象唯一定点医院,是山东省文明单位。医院地址:莱西市威海西路8号挂号网址:科室情况: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
医院,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
一、农村合作医疗在门诊看病可以报销吗 1、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可以报销的。农村合作医疗就是保险的一种,很多的农村人都有参与,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指的是在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支持下,由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筹集资金,集体和政府采用多种方式,大病统筹的农民互助互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法律分析: 新农合重大疾病报销的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报销的比例就会有所差异。报销的方式是超过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范围不同,报销的比例也会有不同。 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在0-4万元以下,报销85%; 2、医疗费用在4-8万元以下,报销90%; 3、医疗费用在8元以上,可报销95%; 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了65%、75%; 2、一级
新农合报销的标准,属于一级医院的新农合的起付线为300元,一般的报销比例为65%,属于二级医院的新农合起付线为400元,6000元以下能报销65%,6000元以上能报销80%,如果属于三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
1、退休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建国前参加工作及离休干部的退休职工,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因病住院,其医疗费用可全部全额报销,其报销比例为100%。 2、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住院,一律需要收住院床铺费,而住院床铺费可报销60%;推许职工,其医医疗药费报销为7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其医疗费用可报销75%;如果退休职工工龄满15—21年以
农村医保不住院可以报销。具体如下: 1、农合政策采用大病住院和门诊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根据新农合补偿政策,门诊补偿模式实行门诊家庭账户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2、农民可利用门诊家庭账户资金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家庭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后,再就医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入门诊统筹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
农村合疗的住院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卫生所的报销比例是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3、二级医院的比例为30%;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等。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相对来说可以报销的会多一点。法律依据:农村合疗的住院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卫生所的报销比例是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
新农合县医院报销比例: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bai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
一、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1、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是按情况来看如下: 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最高为60%,针对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生病入院治疗的医药费,除去自费部分,经新农合或者城镇医保报销后所剩部分,可以再次报销65%,封顶线为3.5万元。患者所承担的医药费就是经两次报销后所剩费用加上自费部分费用。低保户如果要住院治疗的,如果有医疗保险的,可以和普通人一样,申请医疗报销。 2、
低保户住院需要交钱。住院首先都要先交住院押金的,而且费用也都是先由病人或者病人家属支付。等出院以后,或者病愈以后,由患者本人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后,根据相应的政策,对全部或部分药物以及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或部分费用进行核销。 但低保户住院可以减免医疗费用,门诊救助及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在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的比
一、低保人员住院要交什么资料 1、低保人员住院要交的资料具体如下: (1)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的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和申请人页面; (3)个人申请资料一份; (4)所需要报销的相关费用的分割单,可以直接在社保窗口进行打印并加盖相关印章后生效; (5)准备低保及低收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
新农合报销比例是: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国家会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法律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扩大纳入支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如果就医费用为3000元报销88%,3000-5000元报销90%,5000-10000元报销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销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手术费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以报销10元,最多报销200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
社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相关:三级医院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金额为400元,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金额为200元,比例为85%;省内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65%;省外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5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未成年人和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同的情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不相同。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