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上述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的,补缴后产生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补缴后职工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但补缴之前已经产生费用,则不属于赔偿范围。
由此也可知,上述规定的立法宗旨是减轻企业的负担,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能够享受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数额标准赔偿
工伤之后辞职,如果有相关赔偿是可以请求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即使是零时工,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你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可以确定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应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好。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实际上能不能补得进去我建议你提前问社保经办机构。
1、有赔偿。工伤发生后经确定伤残等级的,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索要2倍工资赔偿,根据上面条款。
1.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原因,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员。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
要看私了协议是否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工伤私了协议在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情形时,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工伤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可申请法院撤销或变更私了协议,如法院撤销私了协议的话,劳动者可以再行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私了协议没有撤销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让用人单位补足原先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如果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就业意愿和要求的。其所在单位和本人若已经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首先由单位在7天之内向有关部门申报职工失业保险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而后在60天之内,由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填写《失业保
按劳动合同法,工伤十级不能以四十条四十一条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有依三十九条才能辞退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调岗需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降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同意,是可以的;若调岗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就不用提降低工资标准的事了。
社保年龄不能买了是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上述年龄的,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就不能再购买社保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
员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费用
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是可以的。如果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的,员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其补缴;单位拒绝的,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进行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的,单位有权调岗;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劳动者确实已经不适应原工作的,单位可以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但不得强制劳动者调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法律分析:公司交的社保不能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发实施后,社会中除了养老保险存在在职死亡、出国定居、重复缴费等情况下,可以退保,其余情况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选择退保。如果退休时,缴费不满15年,可以自愿选择退出个人账户部分的。虽然不能退,但是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续保或者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没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能补缴,但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可以缓缴、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有时效限制吗有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劳动法》第72条规
你好 详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工伤赔偿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的话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