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借款合同,诉前调解后到期没有给钱,强制执行被告知资不抵债怎么办

问题描述

借款合同,诉前调解后到期没有给钱,强制执行被告知资不抵债怎么办
1个回答

债权人通过借条起诉,对方依然没钱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或者延期还款;也可以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到对方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