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问 笔 录 (第 次)
时间:2003年6月19日10时07分至19日11时30分
地点: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侦查员:胡景波、庄昌吉、张奕 记录员:王剑光
犯罪嫌疑人:姜俊武
询问: 我们是湘潭市 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干警(示证),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地回答...
一、什么是勘验笔录1、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勘验笔录应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
现场笔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当场处罚或其他紧急处理时,对有关事项当场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着重于对执法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记录,行政执法经常需要作现场笔录,行政机关制作现场笔录,旨在克服以后再取证的困难并防止行政相对人事后翻供情况的发生。因此,现场笔录通常成为行政机关当场处罚或及时处理的依据,同时在行政诉讼中提出现场笔录这种证据形式的主体只能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1、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2、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3、讯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
有效。以录像形式立遗嘱,属于新兴方式,在《继承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认可以归于录音遗嘱之类、满足录音遗嘱的法定条件要求,即:应当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人的在场作为见证人。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
您好 建议您配合警方处理但是,如果认定是嫖娼的话,行政处罚一定是有的,要么罚款,要么拘留
您好!请问您是什么原因在派出所做了那些工作?谢谢!
1、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2、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虽然有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一)含义不同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呢?监护人是否在此种情况下必须到场呢?不到场对讯问的效力如何认定呢? 个人认为这条规定得还是过于笼统了。仅仅是“通知”到场又有什么大的意义呢?言外之意是监护人不到场也是合法的。监护人鉴于对法律的无知,即使到场又能对未成年人的权利
第一次讯问笔录都有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都必须在拘留或逮捕后进行第一次讯问。第一次讯问的目的主要是查清证实被拘捕人是否被拘捕,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证据性文书。其记录内容与方法如下:1、讯问的起止时间;讯问人姓名。2、讯问情况。主要应记明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现住址、工作单位及
法院逮捕讯问笔录模板是怎样的一丶讯问笔录模板XXX人民法院 讯问笔录 (刑事案件用) 时 间:201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xx市看守所8审讯室 讯 问 人: 记 录 人:xxx 审:
刑事讯问笔录模板捕逮捕24小时讯问你以前所供述的是否属实?~D属实。经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你因涉嫌XX罪,公安机关已对你宣布执行的逮捕,你有无异议?~D我没有意见。~D我有意见,公安机关之前对你的审讯是否合法,有无侵犯你的诉讼权利?~D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你有权聘请律师为你申请取保候审,清楚吗?~D我清楚了。你于何时因何事被刑事拘留?你有无同伙?~D有,~
派出所做笔录不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你好,一、把握时机,适时制作。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心理产生动摇的心理变化分为几个阶段:试探摸底阶段、矛盾斗争阶段,对抗僵持阶段,动摇反复阶段,供述坦白阶段。这五个不同的阶段在许多情况下并无明显界限。需要侦查人员运用丰富的侦查经验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阶段,讯问笔录的制作不能急于求成,需要把握好时机,一般在犯罪嫌疑人经过这几个心理变化之后,在其彻底缴械投降,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以后,在其坦白交代时再制作讯
什么是笔录 笔录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公安、司法人员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诉讼活动情况和案件的事实,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方式予以记载或反映。笔录的内容包括:(1)询问简况。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2)询问内容。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证言。(3)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被询问人应将记录人的笔录
某地曾有这样一则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系工地民工,某日中午趁四下无人对一名女童进行猥亵。后女童家长报警而案发。因为事发地在郊区农村,无监控设备。只有被害女童的证词。这给派出所侦破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派出所先是单独把犯罪嫌疑人王某控制,对其暴力取证,但王某坚持不认罪。后无奈寻求市刑警支队 DNA 实验室援助,终于通过DNA检测技术在女童隐私部位成功提取到了王某的 DNA样本,获得关键的证据,直接依法逮捕
对于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区别,适用范 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查明事实后撤案)。 不论是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只要没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该笔录都只是调查资料,不会存档,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为证据材料存档。也就是说,是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询问笔录与第二次询问笔录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第一次询问笔录一般比较简单,因为在第一次询问的时候,公安机关掌握的只是案件的大致情况,对于细节一般是不会了解的; 第二次询问笔录公安机关取得部分证据后,会针对性的提出问题,由犯罪嫌疑人进行解答。如果是同一办案人员进行二次讯问,往往是针对第一次遗漏、不合理、有疑点之处进行讯问。如果是不同办案人员进行讯问,说明案件已经进入下一个环节,
法律分析: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年算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 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记帐补贴)/家庭人口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
法律分析: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获得并且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