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
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否有效
老人立遗嘱给其他子女的财产其他子女是无权干涉的,因为法律层面立遗嘱约定给子女的财产是归老人的跟子女无关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还享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过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老人也可以因子女未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
1.亲属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充当见证人的条件,即该亲属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2.对于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属吗的争议,其实在遗嘱中见证人是否可以是亲属不可一概而论,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立遗嘱人的亲属就能作遗嘱见证人。
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需要看遗嘱的真实性,也需要看房产是否完全属于爷爷个人财产。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奶奶先于爷爷死亡,因未立遗嘱而发生法定继承,那应当由配偶、父母、子女分别继承其份额,而不是完全归爷爷所有。如果爷爷对遗嘱处分的财产不享有全部所有权,那么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对他人所有的份额属于无权处分,不发生法律效力。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法房产留给孙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原则上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因为过继并且在国家机关办理了相关手续的话,在法律上就属于是继父母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在法律上已经不算是父母子女关系。但要符合以下情况的话是可以的1,养子女如果在过继后对亲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做为继承人以外的人参与亲生父母的遗产分配。2,如果亲生父母有遗产,应当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或者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已经被其他人收养的子女仍然对亲生父母进
你好,母亲可以处置属于她的财产,不可以处置属于父亲的财产,父亲的财产没有遗嘱的,可有母亲和子女均分。
代书遗嘱如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要素,则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一、财产继承异地公证是否有效吗要看是什么财产,如果是房屋没有效。房屋遗产继承公证,不能异地办理,必须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二、继承人异地办理放弃房屋
遗嘱将财产分给他人有没有效?在我国法律是允许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分给他人的,毕竟财产在被分配之前其所有权是属于被继承人的, 不管其如何分配,都是法律所允许的, 当然如果在财产分配过程当中出现了问题的,也可以选择联系律师帮忙进行处理,下面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的相关内容介绍。 遗嘱将财产分给他人有没有效? 《继承法》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
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处理依然是参照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规定为: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
一、自书遗嘱未写全部财产是否有效1、自书遗嘱未写全部财产,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就是有效的。其他财产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分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自书遗嘱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01【基本案情】李女士今年40多岁了,偶然期间得知母亲在父亲去世后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是将父亲在世时共同居住的房屋留给了小妹妹,其他兄弟姐妹都不知情,李女士对此十分不解,到丰台司法所咨询?02【法律解答】老人有权独立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但是仅限于自己的财产,对其他人的财产不能处分。如果房屋属于父亲母亲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会发生继承,而李女士的母亲不能全部取得房屋的所
子女不可以以父母有过错为由拒绝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即使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在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也不能拒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根据此规定,你所主张的遗嘱的效力还须深入思考与观察。不过,无论如何,作为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共有权,因此,继承人可正当的要求分割遗产。至于,你所主张的份额,若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应当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的分开,另一半由继承人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无效的。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应认定为抵押协议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