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的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仅指以下4种情况:
(1)出口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商标的产品。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对这四种情况的具体解释如下:
所谓“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是指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②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③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所谓“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是指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②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①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①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②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③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④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在按规定进行“免、抵、退”税申报时,须向税务机关提供收购视同自产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须按当月实际出口情况注明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额。
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常无误后,报经批准后办理“免、抵、退”税。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为了使所有企业都能公平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根据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不同特点,我国规定了不同的退税计算方法,商业企业实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而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的计算方法。商业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思路清晰,计算简单,也比较符合出口“应退尽退”的退税原则,在此不再赘述,笔者仅就生产企业“免、抵、退”的计算方法进行探讨。 “免、抵、退”分别代表了生
通知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
1、免抵退税预申报时间:本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之前资料:本月免抵退税明细申报电子数据。后续处理: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根据反馈疑点调整申报数据。2、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法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资料: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⑵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经退税部门签字盖章)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后续处理:将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
填表说明1、生产企业应按当期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的所有出口明细填报本表,对单证不齐无法填报的项目暂不填写,在“单证不齐标志”栏内做相应标志,单证齐全后销号;对前期单证不齐,当期收集齐全的,可在当期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本表一并申报,在“单证不齐标志”栏内填写原申报时的所属期和申报序号;2、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应在备注栏内填注zB标志。退税部门人工审单时应审核规定的特殊退税凭证;计算机审核时将做特殊处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计算步骤: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
在增值税的核算体系中,出口企业的核算法相对较为复杂,不但要计算纳税金额,还要计算退税金额。随着经济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扩大内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改革需要,更多的要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赚取外汇。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卸掉枷锁,更好的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国家对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抵、退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让企业的产品、服务等以零税率的方式近入到国际市场,以期占有更好的竞争优势。平时财务人员
食品安全法第46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1)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2)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3)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4)运输和交付控制。如果未遵守上述规定,就属于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
法律分析:工业土地的性质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工业用地分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出让工业用地兴建的企业可能会带来长期的税收及拉动就业,政府出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工业用地价格通常远低于住宅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因此,农-机只能在批零环节免征增值税,生产环节不能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农-机生产环节不免征增值税,那么农-机生产企业税收负担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税率为13%。也就是说
两者有明显区别,外贸企业指单纯的进出口企业,自己不生产产品,从生产厂家进货,销售给外国,中间挣差价和退税。生产企业,是指也有外贸出口权,自己是生产厂家,但一般来说只能出自己工厂生产的产品。这种企业他不交增值税,他也没有退税,这就是所谓的不征不退。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征收,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1、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
没有生产日期如何维权食品生产日期缺失明显是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没有生产日期属于不合格产品是不能上柜销售的,可参考食品安全法第96条要求退一赔十处理,也可通过工商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查处,可对制造企业及销售商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维权受理原则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表现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当中。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根据业务流程主要可分:免税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予抵扣税额的核算、应交税费的核算、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核算、出口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免抵退税调整的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和“应收出口退税”。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
一、应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1.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则:当期应退税额=0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则:当
请问:出口税率为零,退税是退的是进项税额,怎么衡量退的进项税多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解答】出口退税率为零的情况下,是不退还企业的增值税的。对于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的退税政策,从国家的立法目的上退还的进项税,但由于生产企业出口的产成品都是经过生产加工的产品,不是从市场直接购买的,其成本和售价中除了包括原材料的部分,还包括人工成本及机器成本等,因此无法真实的核定其进项税额,因此
法律主观: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纳税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及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20万元,增值税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3175万元。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20+306-27)=-31.75万元即期末留抵税额=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