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一.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增值税方面有优惠政策吗?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此项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52号)第一条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
残疾人保障金优惠政策可以从税收优惠和减免规费两个方面进行,其中税收优惠体现在残疾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暂免征收等;减免规费体现在管理费的减免收取。 一、残疾人保障金优惠政策 残疾人保障金优惠政策如下: 1.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
废旧物资回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我国对于残疾人拆迁优惠政策都有哪些呢1、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一、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 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
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条件 国务院决定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既包括小微企业也包括个人,统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按照目前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残疾人退休优惠政策由于主客观原因,残疾人大多从事低技能、收入少的工作,没有能力为将来买保险,特别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残疾人,更是无力购买养老保险。由于身体功能差、生活水平低、无钱看病等原因,残疾人寿命普遍较短,一些人没有享受到国家的退休金或养老保障金就离开了人世。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没有照顾到残疾人的特殊性。针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条例,使残疾人养老保
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五条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六)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碳黑、再生纸浆、铝粉、汽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摩托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家电用改性再生专用料、管材用改性再
网友提问:我公司养殖并销售观赏用的锦鲤,能不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律师解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规定:“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一规定:“二、动物类(一)水产品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
军队系统所属的军需工厂、军马场、军办农场(林厂、茶厂)、军办厂矿、军队院校、医院、科研文化单位、物资供销、仓库、修理等企事业单位,为部队生产的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及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军需工厂、物资供销单位生产、销售、调拨给公安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民警服装,免征增值税。军需工厂之间为生产军品而互相协作的产品免
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答:“单位”是指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
一、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为支持和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粮食增值税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发
法律分析关于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包括:1、残疾人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政府和社会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二条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
从4月1日起,农村户籍的残疾人创业或从事民俗旅游接待等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手续,持有《转移就业证》的,可按规定享受2万、1万或5000元的资金或实物扶持。为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市残联会同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年满1
河南省某厂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生产掺兑30%以上废渣的建材产品,近三年中获得免征增值税639万余元,取得很好效益。该厂享受这一政策的程序如下。筹划利用建材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某厂是一家国有企业,现年产水泥20多万吨,主导产品为“香山牌”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上述优惠政策出台后,该厂即着手筹划利用这一税收优惠政策。1998年3月,该厂组成技术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当年4月份,即进入产品试验阶段,按照国家
残疾人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残疾人可享受如下相关优惠政策:1、依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优惠;3、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4、享受当地政府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残疾人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
一、二级残疾人住院有什么优惠政策 二级残疾人住院有的优惠政策如下: 1.多数省份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 2.多数省份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或100元; 3.最高的省份达到每人每月300元。 为了保障残疾人有良好的生活,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残疾人基本保障。残疾人医保优惠政策根据残疾不同等级给予不同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