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为支持和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粮食增值税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
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注销;
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须重新核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
2、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3、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4、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5、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
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
6、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的免税食用植物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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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地区投资优惠: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税收优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二、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条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
退伍择业时会有相应的补贴。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的组成,相信很多人看过这样的计算公式:月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地区津贴〕×(80%+增发%)}+军龄工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年定期增资×(80%+增发%)平时注意观察工资单(条)的人,估计勉强能够套用上述的计算公式。不过,对于很多基层官兵来说,与其列出繁琐的计算方法,不如直接说一说分几笔,多少钱?所以,以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下: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
一、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 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
不同地区对二女户的优惠政策不一样,下面以陕西省为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
不同地区对二女户的优惠政策不一样,下面以陕西省为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
1、残疾人个人兴办个体户就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2、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3、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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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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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条件 国务院决定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既包括小微企业也包括个人,统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按照目前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
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律师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的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大学生入伍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1、家庭优待。按原户籍所在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10%计发。2、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后学费资助。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入伍前已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进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在校大学生,按照复学后应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进行资助。往届大学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纳入学费补偿范围。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如被批准入伍,退役后入学可申请学费资助。每学
一、税收优惠政策内容(一)增值税和营业税1、对安置残疾人(“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即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五条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六)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碳黑、再生纸浆、铝粉、汽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摩托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家电用改性再生专用料、管材用改性再
网友提问:我公司养殖并销售观赏用的锦鲤,能不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律师解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规定:“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一规定:“二、动物类(一)水产品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