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债权债务纠纷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当债权人遇到“老赖”拒不还账时,除了自行讨债、委托讨债外,就是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手段迫使其履行还账义务。
打官司是有技巧的,记住这5点,你将收获更大的利益,使你的债权更有保障。
1、出借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就近选择管辖法院
“原告就被告”是我国对法院管辖的一个基本原则规定,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这一原则。原告如果能够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被告,不但可以减少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还可以迫使被告为减少自己的损失而主动与原告和解,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
对于借款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这样规定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积极参加法院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有些时候,调解是必须的,如果当事人自恃胜诉无疑,拒不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工作,最终有可能要承担较多的诉讼费用。因此,积极参加法院的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
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第二条同时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第38条规定:“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
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当事人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减免诉讼费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故意拖延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增加其诉讼费用的负担部分。”
3、合理确定诉讼标的额,减少预交诉讼费
及可能承担的败诉部分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并非一律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起诉的标的额超过法院最后确认的数额,那么对于超过法院确认部分的诉讼费用则由原告承担。
因此,原告起诉时应合理确认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越大越好”的观念是错误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据实确定诉讼保全数额,减少诉讼保全保证金
的数额以及减少预交诉讼保全费
诉讼保全的数额与起诉的标的不是一回事,申请人应根据掌握的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合理确定保全的数额,否则不但要多预交诉讼保全费,还是多交纳诉讼保全保证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5、合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换句话说,出借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起诉债务人,而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后再去起诉,这样可能会错失起诉的最佳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导语债权债务纠纷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当债权人遇到“老赖”拒不还账时,除了自行讨债、委托讨债外,就是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手段迫使其履行还账义务。打官司是有技巧的,记住这5点,你将收获更大的利益,使你的债权更有保障。1、出借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就近选择管辖法院“原告就被告”是我国对法院管辖的一个基本原则规定,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这一原则。原告如果能够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被告,不但可以减少因诉
一、等额本金的贷款方式的利率计算(基本上本金:利息=1:3)1、如果是贷款二十年应该付的利息:270000(元~贷款额)*5.04%(年利率)*20(年限)=a(元)2、如果是贷款二十年应该付的本息总计:270000(元~贷款额)+a(元)=b(元)3、首月还款:b(元)÷240(月~期数)=c(元)注:每个月的还款额至此依次减少,绝对是不会再超过这个数目的。4、首月利息:270000(元~贷款额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离婚了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春节前后,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接待的咨询中,咨询离婚协议问题的很多,咨询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只有我想不到的,没有当事人咨询不到的。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须用到的文书,是对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李晓娟律师今天总结一下当事人想约定在离婚协议书中的无效约定,如果有相同想法的,可以参考一下。一、离婚协议书不能约定不直
1.拒不签收开庭传票。一些当事人错误地以为,只要不签收传票,案子就和自己没有关系。如果你也有同样的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不签收不影响送达,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不签收,也不会影响之后的开庭、判决...直至执行。法院送达传票的目的是维护被告知情权,只有了解案情,积极出庭应诉,向法官说明事实,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2.没有及时递交证据。现实中,经常有当事人拖延举证的情况。很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送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有吸毒史的,无论多久会查房
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
交通事故赔偿拖欠不还一般会经过如下流程: 1.协商解决,可建议肇事方尽早处理,讲明如果起诉,其败诉是必然的,并且如果仍拒不执行,将会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现在新闻上报道的老赖的下场,车坐不了,飞机坐不了,信用卡用不了,财产被查封等等。协商时,不卑不亢即可,没必要大吵大闹,因为您索要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2.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拖欠赔偿的一方,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要证据链完
建议你报案处理,否则会使问题更加严重
在符合发放生育津贴的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上,然后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不需要修改。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
1、夫妻双方在婚前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双方共同承担首付及按揭的房贷。这种情况下,房产由两人共同所有,对所购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都需要两人的同意签字。2、婚前由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则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进行出售,需两人都同意
律师告诉你,一定要记住的6个电话! 序号处理事项电话1简单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这个电话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12348司法局法律援助电话2案件信息查询、提供诉讼指引、协助联系F院的工作人员。12368全GF院诉讼服务热线3公司不签合同、不交五险一金、克扣工资?打工人当着老板面打这个电话投诉。12333劳动局劳动保障电话4每年3月15日都在被提及的号码,在生活消费、使用商品、接受服务等过程中,
你好,是指公安的备案号,现在一般不去备案了,也是有效的
公民手机若已经办理实名制,那么该号码就是属于本人的,若公民不再需要该号码可以带上身份证前往营业大厅进行解绑并注销。1、身份证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协商优先,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1、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2、在省外违章违章时,如果两省的交通信息互联,就可以回到自己省办理罚款,否则就要到当地处理了。地违章处理方法1、本人去违章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 2、通过异地朋友帮助办理。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
交通违章通知短信要求30日内去处理的,一定要在30日内处理,不能和年检一起。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来说,违章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就行。但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是有明确的期限的,否则要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执行。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