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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必须经过六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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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必须经过六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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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个月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自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那么具体怎么计算呢,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 一审民事判决书生效。

 

二、六个月内能否提起诉讼?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谓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或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或有其他确定不能继续等严重情况和理由。

比如出现了有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可以认为是出现了法定的新情况、新理由。还有一些情况,如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的疾病等也应酌情考虑。

 

除此以外,被告提起诉讼,不受六个月的影响。

 

三、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具体证据、庭审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婚姻自由,说明没有离不成的婚,但是没有充足的准备往往会浪费无谓的时间,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处理是更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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