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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提取公积金要六个月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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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提取公积金要六个月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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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后提取公积金一般要六个月。在满六个月之后,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事项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携带其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公积金的缴费证明等材料去申请领取。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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