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空挂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空挂户是属于被拆迁人的, 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能取得拆迁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征迁前期准备
1、区**公司、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管办)按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时限要求与用地单位对接并完成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等手续的办理。
2、国土分局牵头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及用地指标审批等相关手续;区**公司按项目负责办理拆迁公告或房屋拆迁许可证。
3、根据市规划局确定的项目规划红线,区市容局、街道办事处对项目所涉地块,逐户摄像,制作完整的每户原状影像资料;区市容局根据市查违领导组确认的地形图和*政办〔**〕*号文,核查违法建设户及其面积。
规划分局负责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地块违法建设的界定;配合办理被拆迁项目的规划审批文件等资料。
(二)、摸底丈量、复核
1、区**公司按程序确定进场摸底丈量的拆迁公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地块的丈量摸底工作。
2、区拆管办牵头组织召开项目拆迁丈量摸底进场会,确定丈量摸底完成时间。
3、街道办事处按丈量进场的时间要求,组织安排人员支持配合。
4、丈量摸底的拆迁公司对摸底丈量情况按三榜公示内容需要,即混合、砖木、简易三类房屋及其附属物登记造册,按照户籍证明、结婚证明、计生证明核定常住人口,力求准确无误;区**公司和街道办事处确定现场监管负责人和责任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征迁地块的户籍资料;区拆管办派驻街道负责人为摸底丈量复核责任人,以拆迁公司丈量摸底的相同科目进行跟踪复核,复核面不得少于30﹪,并承担市政策指导组抽查合格的责任,区市容局、规划分局依法认定违法建设,将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资料及时提供给区**公司、街道办事处,杜绝违法建设纳入补偿范围。
5、国土分局、街道办事处组织进场丈量土地,并标明地面附属物。
6、区拆管办对拆迁公司丈量数据随机复核并在拆迁地块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现问题责成整改,并评估拆迁公司摸底丈量的工作质量,区市容局全天候巡查,执行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三)、报审材料,完善手续
1、区**公司测算项目经费,按要求统计摸底丈量原始表,对摸底丈量情况进行小结,附逐户影像资料,一并报送市查违领导组审查,跟踪审查批复。
2、区拆管办依照市政府相关政策,结合项目地块摸底丈量的实际,会同区建投、所属项目拆迁地块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后报送市查违领导组审批。
3、国土分局邀请市国土测量大队和建设单位进场土地面积测量及确定土地类别和附属物。
4、摸底丈量情况经三榜公示,并报市证照确认小组确认。一榜由村(社区)在现场公示;二榜由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公示,三榜由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江晚报》上公示。
公示的主要内容:⑴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企业产权证号(含其他权属证明)、房屋坐落、结构、建筑年代、面积及其它住房等情况;⑵被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类型;⑶被拆迁人姓名(名称)、户籍、家庭人口及相互关系和计划生育情况;⑷被拆迁人是否“双困”家庭或生活困难群体;⑸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违法建设经区市容局长签字后一并公示。
(四)、组织培训,动迁准备
1、项目拆迁方案正式批复后,区拆管办组织区、街、村(社区)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动迁公司项目经理和进场人员进行培训。
2、区拆管办组织、协助市政策领导组进场,按规定比例对拆迁房屋进行抽查。
3、区**公司准备安置小区平面规划效果图、房型图、选房图并现场公布,严格实行现场选房,谁先交房,谁先选房,街、村(社区)确定现场办公室。
4、街道办事处组织拆迁公司将征地公告、拆迁公告及拆迁方案同时张榜公布,并将致拆迁户一封信和拆迁方案送达所有被拆迁户。
5、项目用地单位与国土分局签订征地协议,3个工作日支付征地款项;国土分局与村(社区)签订征地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
6、区拆迁办配合组织召开进场动迁会,确定动迁时间。
(五)、组织动迁,协议审查,资金拨付
1、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程序确定拆迁、拆除公司,区**公司负责与所确定的拆迁、拆除公司签订拆迁、拆除委托协议。
2、拆迁公司受委托负责拆迁项目动迁工作,必须按拆迁公告期限完成动迁;拆除公司进场调查地形与房屋结构,制定拆除方案报街道征迁机构审定并报区拆管办备案;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督拆迁、拆除公司,并严格控制其履约保证金和拆除安全保证金,按工作实效奖优罚劣。
区拆管办按市政府第*号令严格监管。
3、国土分局、街道征迁机构逐户做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发放征地补偿款。
4、拆迁公司严格依据地块拆迁补偿方案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格执行违法建设零补偿。街道办事处负责已签协议的审核;被拆迁人搬家,当场交房、选房,拆迁公司开具封门单,街道办事处对已审协议户的房屋拆除交拆除公司立即实施,区拆迁办现场监管拆除安全。
区政策指导组按协议数的30﹪完成拆迁地块的协议抽查审核工作,并配合市政策指导组完成一定比例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的人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直至依法查处。
5、拆迁公司负责报裁材料的申报,国土分局、街道办事处跟踪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报裁结果;区建委按程序负责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裁决。
6、区**公司按动迁进度预拨付资金(项目动迁启动预拨付拆迁补偿资金的50﹪;余款按拆迁进度拨付),如不能按期支付,上报区领导小组决定项目是否延期。
确认被征迁人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后,街道办事处组织集中清表交地。
(六)、决算审计,资料归档
1、街道征迁机构、村(社区)现场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决算审计准备工作,区建委、区建投、区协议审核组积极配合。
2、区**公司与街道办事处进行资金决算,街道征迁机构对项目征迁资料整理归档后报审计部门进行征地拆迁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
3、项目审计结束,整改到位后,街道办事处与区**公司办理全部资料的交接手续,区**公司封存归档。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空挂户是属于被拆迁人的, 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能取得拆迁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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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空挂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空挂户是属于被拆迁人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能取得拆迁的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或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空挂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空挂户是指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未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城市空挂户属于产权人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对其给予拆迁补偿,农村空挂户泛指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获得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一、空挂户未得到拆迁补偿可以诉讼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空挂户是属于被拆迁人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能取得拆迁的经济补偿。空挂户未得到拆迁补偿可以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
“空挂户”是指将户籍落户在该地后,长期不在落户地生活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空挂户很常见,比如 在外读书的学生,到外地务工的打工族、远嫁的姑娘等人群 。其实很多被拆迁人都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份能否拿到拆迁安置补偿,例如“空挂户”就是其中一类,即户口在A地实际生活在B地。 那么,户口在人不在的这类情况能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拆迁补偿?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
法律咨询解答空挂户口一般不属于安置对象,所以不能分房和补偿。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农村不少所谓的空挂户,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挂户,比如一些地方村委会为了避免参与分配本村集体利益,就与
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空挂户可以依据宅基地证和土地证的记载内容予以补偿,征收公告发布前非被征收地户口的空挂户不予补偿。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所谓空挂户,就是末次户口迁入后再未居住,空挂户只有两种情形下可能参与分配:第一,本户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且该空挂户口人员被认定为居住困难人员,对于增加的托底保障补贴部分有权参与分配;第二,户籍在册人员均不是同住人或者本户无户籍在册人员,则动迁利益在户内人员合理分配或参照遗产继承处理。
一、空挂户遇到征地拆迁怎么补偿1、空挂户说白了就是户口落入在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住址,不在住址内生活,而空挂户如果发征收公告发布前不是被征收地户口的,不享有征收补偿。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一、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具体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1、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2、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才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离婚后还未迁户可以分拆迁补偿款吗私房也称私有住宅,是指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
可以。1、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是前提是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能是本地村民在集体划分的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这时候村民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项证书,也能作为申请拆迁补偿的证据。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拆迁户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指,虽然也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但是没有办理任何证件,更没有缴纳任何土地出让金费用的房屋。小产权
一、空挂户是怎样的,遇到征地拆迁如何么补偿空挂户说白了就是户口落入在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住址,不在住址内生活,而空挂户如果发征收公告发布前不是被征收地户口的,不享有征收补偿。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
现在部分村落在拆迁的时候,有些村民被村委会告知:你家属于“空挂户”,不能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也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为上述原因,便令当事人损失惨重,无缘享受拆迁安置政策。那么,什么叫“空挂户”?村民真的只能服从村委的安排吗?“空挂户”一词的概念,起源于90年代买卖户口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房开发后,居民搬迁新房,户口却留在原住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工作单位暂未落实,户口留在学校、人才交
专业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空挂户是属于被拆迁人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能取得拆迁的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是空挂户吗,能获得土地补偿吗农村的“空挂户”其实指的是农村的出嫁女,出嫁女的地位在农村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户口变动的问题,在农村很多人都还有那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思想,认为女儿嫁出去了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那就没有资格继承父母的房子,财产和土地,要是面临拆迁的话,也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不过出嫁女要想得到土地征收补偿就必须要满足这三个条件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
一、农村拆迁空挂户有补偿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空挂户是属于被拆迁人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能取得拆迁的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
不能。1、农村空挂户人员拆迁不能得到补偿。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