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1、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2、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领取《听证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税务机关对听证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第一、申请人是否是行政处罚的直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第二、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第三、听证申请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十五日内,对听证申请作出裁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移送属于管辖机关。
上述情况分别填制《限期补正通知书》、《转交听证通知书》、《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原由。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在听证前,税务机关发现自己拟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事实认定有错误或者偏差,应当予以改变,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
4、组织听证。听证会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应当向其代理人出具代理委托书。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听证会开始,听证主持人声明并出示税务机关负责人授权主持听证的决定,然后查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宣布案由;宣布听证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
记录员宣读听证会场纪律。然后,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就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主持人可以对本案所及事实进行询问,并组织本案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辩论。
辩论终结,听证主持人可以再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征求意见。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听证主持人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并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终止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行听证。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或者提出延期听证;是否批准,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
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由记录员写成笔录,并给听证主持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审阅,认为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请求补充或改正;承认没有异议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5、听证决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税务机关负责人,并作出听证决定。听证费用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支付。
一、税务行政处罚如何确定追诉期税务行政处罚的期限是5年,税务违法行为超过2年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1、罚款罚款是
企业接到税务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处理?当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如何利用行政复议程序维权?因为我们楹庭律师在近期处理政企纠纷案件过程当中,发现很多因为税务的原因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一些处罚决定或告知等,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土地、房屋的转让以及办理土地出让甚至是企业拆迁过程当中,发现很多这种因为税务的原因而引起的一些行政处罚的问题。所以路永强律师觉得有必要把税务相关的行政处罚通
税务行政处罚时效超过几年不再追究如果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超过二年,而违法行为仍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如果税务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超过五年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税务行政处罚时效超过几年不再追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
一、稽查选案模式,换句话,为什么你们公司会被稽查。1、专项检查和行业整治。每年税总都会出一个文件,确定全国税务机关今年的稽查工作重点,确定一个或几个行业,分指令性(必须查)和指导性(需要查),今年的指令性是房地产和建安行业,指导性是地方商业银行。2、区域专项治理。由各省、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发现本地某行业、某地区、某税种有严重的偷逃税款隐患,就组织一个阶段的专门检查。3、重点税源。总局有重点税源企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关于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
行政处罚的告知程序是指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或之后,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一定的途径告诉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意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随后的条款上规定
违法行为和税务行政处罚追溯时效理解有哪些误区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据此,有人认为只要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处
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如下: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2、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的告知环节,对于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税务行政处罚对企业的影响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因偷税、骗税被处罚,会有影响,税务机关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一、不再对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几年税务部门在5年内未发现税务违法行为的,超过5年后不再给予纳税人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
公安机关将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的办法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举报、投诉,请求其责令公安机关改正其处罚决定;或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
一、行政机关如何自行纠正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可以通过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等的方式纠正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听证的举行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听证公开举行。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不公开举行的,可以不公开举行。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是否回避,由
一、逾期多久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税务部门责令纳税人缴纳税费后,纳税人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税费的,就要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意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随后的条款上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可见在行政处罚的三种程序中,行政机关都有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义务,当事人都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见第三十二条)。行政管理相对人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标准 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2、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的告知环节,对于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什么 根据《中华
一、如何能减轻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可以减轻的法定情形包括: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
一、非法经营如何改为行政处罚非法经营行为,经侦查后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转为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无证无照经营进行处罚,如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 一、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