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
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
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
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怎么办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承租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其搬迁;如果其仍不搬走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搬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
1、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拒不执行判决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行政机关予以罚款、拘留2、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
1,尽量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协助,或者由原保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公章;3,以上的办理仅能证明相关经历,很难证明实际工作的工龄;4,工作实务中,发生档案不完整情况时,在办理退休时,可以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视同缴纳年限部分。
1、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法定节假日上班不给三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三倍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
男方不离婚一直拖着,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先行调解,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被拆迁人可以要求其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协商不成的,被拆迁人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
1、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条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2、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3、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的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种:第一,劳动者私下联系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如果拖欠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赔偿问题。第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处投诉,要求前公司赔偿损失费等等。第三,劳动者在监察处投诉后仍拿不到离职证明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起诉。
没办法。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医院要给原件。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
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物业不做为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可以不交物业费。而且这种情况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1.个人想开房屋租赁发票,首先房东跟房客要协商好,开具发票需要交一定的税金,所以要协商好税金由谁来支付等问题,避免以后产生纠纷。2.税务局开具发票,要求开票抬头要与租房合同上面一致,如果发票抬头要写公司名称,就要准备好公司的开票资料,如果是个人就不用了。3.个人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携带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经办人复印件。携带这些证件就可以去就近的地税局办理了。办理的时间是周一
对于宅基地来说,它是保障农民正常生活的必须要条件,而户口不在农村房屋确权,那么可以在村集体开证明,并且要公告全村无异议,可以办理土地登记,但是必须标注权利人的属性为非本村成员。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但是房屋属于农民,并可以继承,只要房屋不倒,非农业户口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确权给过继的人的。因此,对于非农业户口在宅基地确权的影响,如果老家房屋倒掉,那
1、产权不清的房子一般不能买卖交易,进行买卖时可以先行签订购买协议,要求房产实际所有人出具保证函,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在产权清晰下发房产证后进行交易。房屋存在产权不清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
可以继续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和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