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问题描述

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1个回答

一、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第一步要做的事,搞明白你丈夫把欠的钱用在何处:

1、假如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那就算是共同债务,有偿还的义务;

2、假如你能提供证明丈夫所负的债务是他一人所负的债,那就不具备偿还的义务,可以拒绝偿还;

3、假如丈夫负债是因为把钱用在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地方,也是可以不用偿还的。  二、夫妻债务可以约定承担吗  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

  1、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

  2、应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充分保护。目前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意或无意地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而将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债务由另一方承担,造成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无法按时、全部收回。

这种情况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3、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发生债权债务的转移。

  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