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
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
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够和单位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被违法辞退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作五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主动自愿提出离职,一般不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但是如果具有依法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约等情形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网友咨询:”我和公司已经签了两份劳动合同, 第一个合同两年 第二合同也是两年,现在第二合同快到期了,公司领导告诉我愿意和我继续签合同,但必须与老板的另外一个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否则就不和我续签, 请问秦律师,我该怎么办? “我的回答:1、从你的描述看,老板这么做的目的,应该是为了避免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已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有权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1、首先离开后可以象丰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监察部门会受理并建立案件记录;2、有关凭据方面,录用的时候是否有入职资料(聘用信之类简单说明),另外就是工资凭条,如果没有工资凭条直接转到你的卡上,可以到相应银行打印有关公司发工资的转账记录,这些都是关键资料;其他工友的证明可以作为辅助,如果其他工友能提供书面证明这个就可以当做法律材料采信;3、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都会本着协商的原则,劝你和公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2、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2008年2月起,要求公司支付你2倍工资,并且补缴你进入公司以来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2008年1月1日起,自员工进入公司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到满1年内,公司每月需支付2倍
一、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1、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应及时足额支付。2、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3、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对于您向我提问的这个情况,需要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证据材料综合分析,方能判断出具体问题实质,确定相关法律依据。为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最好把详细的情况跟我们说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惑,可放心的继续向我咨询,我会专业的帮你解答疑惑,并详细分析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您可以电询沟通,帮助您进一步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未按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均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
1、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算正式工。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还能申请仲裁,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都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
可以,只要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就是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
一、没签劳动合同的辞职可以马上走人吗1、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要离职,不能马上就走,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正式离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可以不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者拒绝签订变更的劳动合同,一般有两种结果:一、单位放弃变更劳动合同,继续维持原劳动合同;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换签劳动合同,实际就是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和原单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就让你上班,本身就违法了劳动法,后面这个离职协议没有成立的基础
企业被申请仲裁后的应对程序如下:首先,根据通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其次,仔细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对方的请求事项有哪些,对方所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再次,制定应诉策略及应诉方案,针对对方的请求事项逐一提出答辩意见。下一步,提前准备好需要用到的法律依据,带好证据材料原件,按时参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