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于已满十八岁的,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
这个案底会永久在的,只有司法机关、法律人员才能查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样规定,同样是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相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来说,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对行为性质及其后果的认识和控制能力有所提高,但与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同时,考虑到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一旦被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其本人
法律分析: 1、卖淫被抓受到治安处罚过的档案、信息会保留在公安机关且不会被销掉。非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办案是调查不出来的。 2、不过,也不要担心,行政处罚记录不是犯罪记录,不会影响考学、招工的,还是可以从公安机关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法律依据:《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
1、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经年满七十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不进行行政拘留。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人是不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70周岁以上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
您好,建议联系公安部门核实实际情况并进行解除。
行政拘留不会有案底,只有刑事处罚、例如刑事拘留才会有案底。对子女会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对子女的参军、报考公务员开始等会有影响,在政治审查方面可能不会通过。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
行政拘留的记录是不会消除的,会一直留存在公安系统中。人事档案只留犯罪记录,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记录在人事档案中。但是,行政拘留属于违法,个人会有违法犯罪记录,在公安系统可以查到。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专业分析:行政拘留是不会留案底的,一般也不会影响参加工作。因为只有当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才会留下案底。而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一般只会在公安机关留下档案。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
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日常生活中说的案底,在法律中实际上是指犯罪行为的记录。而日常生活中说的拘留,就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行政拘留当然不会留有案底。因为案底针对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人。但是,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中,对于行为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当地治安部门都会有所记录。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为人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还会有留有记录。同时,还要注意行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行政拘留可以暂缓多久执行,暂缓执行的条件是什么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法律分析:可以。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被拘留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在被拘留人或其近亲属提供了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行政拘留决定可以暂缓执行的法律制度。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前提
笔者近日代理一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简单来说,A企业具有进口资质,B企业(小额纳税人)委托A进口货物,B企业卖给C企业,但因B企业没有开具专票资质。于是让A企业与C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由A开具专票给C,开票额与真实交易的金额一直。税局认定这些发票票货分离,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税额2000余万元。笔者认为,本案A、C之间虽不真实存在直接的交易,A向C虚开发票是不符合税务法律规定,但本质上这
多年的行政拘留是可以查到的。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是我国的行政机关对实施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此时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的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处罚针对的并不是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
一、免除行政拘留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免除行政拘留的条件包括:(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
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
1、 可以探视。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3、 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4、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